是,“在行政机关认定个人的隐私权存在以后,就应当平衡个人隐私的利益与公开后所带来的社会利益孰轻孰重,并不是说任何侵犯个人隐私权的事项都不能公开 公安部曾专门发文规定,不宜对收容审查进行公开报导。[1]这里不评判这样的文件是否涉嫌违反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有关行政资讯公开从观念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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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偷录的手段取得丈夫与第三人的视频或音频,虽然实际上是侵犯了第三人的隐私权,但这类证据的存在实际又是一种利益平衡,这种证据也是一种非法证据, 后庭审之前,先经过一个庭前质证程序,由预审法官组织双方对证据合法性进行辩论,并裁判是否采信该证据,这样有些非法证据在庭前就被排除证据之外,根本进入不了庭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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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决断。例如,性侵犯方面的案件,如果被告可能被判死刑,且被告认为只有公开审理,自己才能得到公正的审判,而被害人却因隐私权保护的考虑而反对公开审理 那么,他们理所当然有权选择放弃隐私权,接受公开审判。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公开审理的问题,我国似乎有人认为这类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是天经地义的,我觉得这在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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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多大程度上开放,如何开放则面临诸多的理论难题和制度障碍。商事信用的公开是否会构成对个人私生活和商业秘密的侵犯,如何既能使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又 中国的信用业也就不可能得到健康发展。因此,信用公开过程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是关系到我国信用立法成败的关键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明确以下几个指导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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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律:『诸夜无故入人家,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若知非侵犯而杀伤者,减斗杀伤二等。其已就拘执而杀伤者,各以斗杀伤论,至死者加 权、保护权,后者包括居民生命权和健康权、居民自由权、居民隐私权等,其核心内容是住宅行使权。见孙宪忠、常鹏翱《住宅权的制度保障》,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秋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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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认可隐性采访。 还应当看到公众对隐性采访的态度。社会与公众的认可,是法律对一项行为是否确认其具有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在现代社会中,公众急切需要新闻 隐私内容,只有权利人自己才能够支配,不得任何人侵犯。在隐性采访中,最容易受到侵害的人格权,就是隐私权,最容易发生侵害隐私权的冲突。隐性采访侵害了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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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我国一定要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主要理由是基于对人的保护。但是,我的疑问恰恰就是:对一种东西的保护是否一定要赋予其权利?特别是对人赋予其人格权是否 的范例。顺便说一下,为什么姓名后面可以加上一个权字,即姓名为什么可以作出与生命、健康、身体、隐私等不同的规定?我的理解是:姓名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身外之物,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35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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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定要将人格权 独立成编,主要理由是基于对人的保护。但是,我的疑问恰恰就是:对一种东西的保护是否一定要赋予其权利?特别是对人赋予其人格权是否 的范例。顺便说一下,为什么姓名后面可以加上一个权字,即姓名为什么可以作出与生命、健康、身体、隐私等不同的规定?我的理解是:姓名 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身外之物,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77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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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定要将人格权 独立成编,主要理由是基于对人的保护。但是,我的疑问恰恰就是:对一种东西的保护是否一定要赋予其权利?特别是对人赋予其人格权是否 的范例。顺便说一下,为什么姓名后面可以加上一个权字,即姓名为什么可以作出与生命、健康、身体、隐私等不同的规定?我的理解是:姓名 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身外之物,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75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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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给国家了[1]。孟德斯鸠则进一步指出:人在进行正当的自卫时有杀人的权利,在自卫的时候,我有杀人的权利,因为我的生命对我来说,犹如攻击我的人的生命 贞操权等[8]。对于贞操权,即刑法种所谓的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可用防卫权加以救济,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对于名誉权和隐私权,是否也可以行使防卫权加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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