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所谓自然犯,是指人们根据与生俱来的自然法意识以及后天形成的伦理道德观念能够判断为恶的那些犯罪,如杀人、抢劫(强盗)、强奸、盗窃、诈骗、贩卖 不容易使法理、事理、情理协调一致。比如安放爆炸物,如果把一切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交通工具、他人的交通运输工具、设备上安放爆炸物的行为都作为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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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二、数额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其认为他人未知发觉的方法,私下取走他人财物的行为。这也是盗窃罪与抢劫、抢夺、诈骗等侵犯产罪区别关键所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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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出租车承载的乘客可能会到目的地实施杀人或抢劫银行行为,出售的面包可能被用于毒杀的工具,若是只要中立行为人主观上对行为的后果存在预见, 母亲生育小孩这种本来十分神圣的行为也可能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因为小孩长大后完全可能成为杀人犯。绝大多数犯罪分子都是利用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到达犯罪现场,不可否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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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药罪之外另定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并数罪并罚不妥。 (二)能否转化为抢劫的问题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可以转化为刑法第263条抢劫罪, ,持有强调的是一种持续性地非法支配与控制状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才取得对危险物品的控制的(例如在火车上捡到一支枪),就不能评价为携带枪支进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89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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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出租、出借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也不是具体危险犯,危及公共安全是对危险物品性质上的要求以及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范围的限制,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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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预备。 由于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和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是具体危险犯的标志,而是对行为性质的要求,因而,不仅在形成了这种危险状态后行为人 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而言,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抽象危险犯,[36]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属于抽象的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抢夺、抢劫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21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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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程度上是法律逻辑推理错误所导致的。在坚持罪名说的情形下,对于1416周岁的人只要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后果包括行为人故意致人死亡。以行为人实施破坏交通工具的方式故意杀人并且危害了公共安全为例,该行为具有双重属性危害公共安全与故意杀人。对于完全负刑事责任人而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1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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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条当中的汽车等交通工具显然不仅仅限于用于载人,其规范含义还包括载货以及其自身财产价值的重大性和使用过程中所包含着的公共安全属性。在《刑法》第116条规定行为 抢劫时,枪中一般是有子弹的,若无子弹,仍然构成持枪抢劫,当然枪必须是真枪而不是假枪;同样的道理,持手榴弹抢劫的,尽管有着与持枪抢劫一样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12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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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条当中的汽车等交通工具显然不仅仅限于用于载人,其规范含义还包括载货以及其自身财产价值的重大性和使用过程中所包含着的公共安全属性。在《刑法》第116条规定行为 抢劫时,枪中一般是有子弹的,若无子弹,仍然构成持枪抢劫,当然枪必须是真枪而不是假枪;同样的道理,持手榴弹抢劫的,尽管有着与持枪抢劫一样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08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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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犯来说,只要具备了危险行为,就已具备了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即使诸如炸药还未放在交通工具上,当然仍不影响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成立。而把炸药已放在交通工具上, 、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抢劫危险物质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21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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