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的债权。按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据此,债务人再次转让已作预告登记的 期间,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如在房屋登记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提出作为房产登记基础关系的买卖合同不合法(如共有人提出异议)而要求法院予以审查并撤销房屋登记。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2499.html -
了解详情
大难题,有学者指出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合同的生效和被处分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不被分开的。正是因为有了合同效力和被转移财产所有权之间这种无休无止的缠绵, 《合同法》第51条,问题便可得到圆满成功的解决。无权处分所立债权合同无效,而物权合同效力待定。这才是利益平衡的最好基点,可以同时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即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8400.html -
了解详情
所需的相关材料,即可认定出卖人已履行完毕其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因第三人或者不可抗力导致的逾期办证,只要出卖人能够有证据证明,可以作为出卖人逾期 。特别是对作为不动产的房屋,仅仅是房屋的交付使用无法实现买受人买卖房屋的目的,只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始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才最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1179.html -
了解详情
救济权除外)。而这又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对提单权利的深深制约,即其物权效力与债权效力只能同时发挥作用于“海上货物运输”期间。由此角度我们也可以说 示于一纸提单中。按一般的物权法理论,相关物权各有其相应的公示方法: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惟交易界有重要作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659.html -
了解详情
;意思主义立法以区分为例外,区分的是合同的债的发生效力和物权变动效力。而且,这种区分并不使物权变动建立在一定的“形式”基础之上。无论哪种“区分”, 的大量解释、说明、培训、翻译考证工作需要付出成本。当事人也要为人为复杂化的制度付出制度利用成本。不动产交易当事人要将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制作成书面,形成物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75.html -
了解详情
由法律明确规定。并且法律禁止所有人滥用所有权。第三,法律必须明确规定定限物权的内容。当事人订立的定限物权的合同不是任意的,不能违背法律规定的定限 共同具有的法律上的强力,有的学者认为,包括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上请求权。[10]而有的学者则认为,物权共同效力包括优先效力和物权请求权两项,至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35578.html -
了解详情
排他绝对性,就必须有可被识别的外观形式,动产和占有和不动产登记就承担了这样的使命。不过受制于他们的物理特性和构造机制,占有和登记没有能力表现形态多样的 相对性,使之对第三人具有约束力。由此可见,物权效力的法定性质与物权法定原则无关。2、物权的绝对性要求物权的设立和变动必须采用法定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方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5492.html -
了解详情
较为明确的合同内容,自然应适用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至于债权转让关系中的物权内容,能否适用物权的法律适用规则呢?在涉外物权领域,如今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 判断限制转让的合同条款的效力,适用支配债权的准据法是最自然最合理的方法。 当转让人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之前,债务人对转让人行使抗辩权的条件和内容自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4591.html -
了解详情
支配物的效果的。因此,间接支配的直接效果是对人的请求,间接效果才是对物的支配。这就是物权的支配效力和请求效力,这源于对物可为支配,对人只能为 以物权为起点和终点的基本法理。如果将承租权理解为用益物权,那么租赁关系就找到了物权归宿和物权目的。具体理解是:在当事人只签订租赁合同还未将不动产交付给承租人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8661.html -
了解详情
只有交付行为才具有移转动产物权之法律效力。只不过在动产交付过程中,移转物权的意思可通过交付行为推定,其并无明显的意思形式和物权形式之分,甚至仅是 契约中的债务人取得了对物的占有的请求权,到底实现与否必然依赖于物权行为即交付。也就是说物权移转的效果必定系于交付行为,在不动产则为登记行为。 (39)而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226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