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必要前提,故在日尔曼法上,根据“以手护手”的观念,所奉行的是“所有人任意让他人占有其物,只能请求该他人返还”的规则,即占有人一旦将 的场合,同样也有善意受让制度适用的余地。至于民法的善意取得制度可否扩展适用于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他物权的取得、一般债权的取得等,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但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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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公示功能生效要件主义公信力交付请求权?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讲就是交易的经济,尽管不动产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居于十分突出的地位,但动产的地位丝毫不应被忽视。动产 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相同的法律效果。在一般情况下,由于占有彰显的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都是一致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恶意的无权占有,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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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继承了第一个缺陷,扩展了第二个缺陷。因为不管是基于有权占有人还是无权占有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都可能会有造成所有人遗失该标的物的情形发生。从王泽 ,区分当事人的不同法律责任的行之有效的原则。台湾、瑞士民法采纳了这一原则。中国现行不动产法也基本上遵行了这一原则。因此,在未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情况下,不能否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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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优先于债权说,存在着重大缺陷。五、在二重买卖场合,获得动产交付或者不动产登记的买受人优先于其他的债权人取得该买卖物的所有权。通说认为,这是 示盗窃的场合不适宜提炼出‘无权占有优先于债权’的结论,那么根据‘类似情况,类似处理’的法理,在图二所示双重买卖的情况下,同样不适宜将其概括为‘所有权优先于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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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土地使用权优先于国家所有权,对进行占有、使用、收益;政府则主要行使行政权对土地使用权的利用进行管理。因此,业主是社区不动产的主人。 法制建设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中 等专有使用权,应征得大楼全体业主同意,其收益归共有权人,物业公司只是共有权人意志的执行者,他无权决定共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如在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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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此外, 通过债权的方式利用物, 如果第三人侵害权利人对不动产的利用, 那么权利人无权排除第三人的干预, 因为其权利效力仅仅及于相对人, 而不能及于第三 不动产上的收益, 就可赋予其不动产收益权。具体而言, 可能的情形有两种:一是所有权人将其所属不动产上的收益转移给他人, 而自己仍然占有、使用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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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物权公示方法为登记,对未经登记的不动产之单纯占有较难形成稳定的权利外观,其时效完成所需期间应相应拉长。但就消灭时效而言,应当考虑的是债权人不 人得拒绝返还占有物却对之不享有任何合法权利的矛盾局面,延展开来,时效完成后,占有人处分占有物究竟为有权处分抑或无权处分?如为有权处分,权利来自何处?如为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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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制度,已是国内外的通说。既使在善意取得无明文规定的国度,动产善意取得在其法律解释或实践中依然存在。 然而,在中国目前的经济类型、社会情形下,善意取得制度 的建立,交易方不会误信不动产占有人为有权处分人而与之交易为理由,一概排斥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这对于相信登记公示力而与无权处分人交易的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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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现有的关于典权性质的几种学说的评价 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为使用及收益之权利。[1]对于典权的性质,我国学界主要存在四种 关系,就会危害乙的利益。因为,典权人可以收回作为典价的160万元,承租人则无权收回作为租金的160万元。典权法律关系是双方用益,典价要回收;租赁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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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役地而行使,如供役地不存在时,地役权自无从达其行使之目的。例如,供役地被他人无权占有而无害于地役权之行使时,地役权人固无须行使返还请求权,若 完全可以行使妨害排除请求权,请求相对人回复原来的设备状态。(5)地役权仅为对他人不动产因通行、采光、通风、引水、排水、眺望等便宜而予以使用,并不包含收益的权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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