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担保法中关于保证和定金的规定,属于民法典的债权编,而关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规定,属于民法典的物权编”,因此认为,“以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一 与我国实践中流行的按揭并不相同,而按揭这种由我国实践发展出来的方式显然比动产让与制度要好。[17] 同样中国政法大学课题组也主张不宜规定让与担保制度。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363.html -
了解详情
第三取得人均得以抵押人违反通知义务或者告知义务,主张抵押物的转让无效,成为制造纠纷或者争议的动因。可见,以抵押人违反法定限制而将抵押物的转让归结为无效, 转让行为是否发生效力与抵押权人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关系,只要转让行为符合已经抵押的动产之转让的生效要件,或者因有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其转让有效,抵押权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344.html -
了解详情
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12、在合同中应该怎么约定争议处理条款?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还规定,合同纠纷的 分为抵押和质押,抵押即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质押则指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为:与抵押人协议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47436.html -
了解详情
,建立了不动产交易的付款中间人制度。不动产交易在台湾一直是一个困扰司法界的问题。不动产纠纷层出不穷,尤其是期房交易,开发商收受买受人支付的价金后,将房屋再度出卖 上都不会存在障碍,因此,我们不妨做一尝试,将转交付制度扩张适用于动产交易。不动产交易,出卖人将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所有文件交付转交人,于买受人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4848.html -
了解详情
定力与公信力。其必然的逻辑结果是存在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我国民法通则虽未明文规定动产善意取得,但从票据法1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物一权原则),但债权行为却不必。[⑤](3)抛弃所有物、设定抵押权、质权等便是物权行为最好的左证。正是基于上述理由,笔者建议我国改采瑞士模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3840.html -
了解详情
分的权利义务关系。 6、保证关系中的共同诉讼人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 帮工人作为共同诉讼人。 4、动产质押引起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6条规定,质权人向出质人、出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0462.html -
了解详情
成立要件,必然导致当事人之间约定行为的减少。如在物权变动中,只要不动产不登记、动产不交付,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就不是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如果 物的抛弃行为;也可以依双方当事人意志设定物权行为,如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的合意等。物权行为也有与其它法定行为相伴而生的情形,如继承、婚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3752.html -
了解详情
地取得赃物的所有权。可请求回复之人除动产所有人外,还应包括对动产享有本权之其他人,如承租人、借用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及保留所有权买卖人等。与回复 却体现了对善意购买赃物者的利益给予保护的精神。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8426.html -
了解详情
财产为其担保,对其他债权人显失公平。第四,从立法例上来看,有关质权法律明确规定将质押物“移交债权人占有,”不转移所有权仅转移占有非常清楚,并且禁止 计算出来履行部分的定金金额,适用定金罚则。[4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意见,与上述观点相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732.html -
了解详情
的标志。因此,就类型而言,除了传统的保全型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之外,又相继出现了诸如最高额抵押、动产抵押、财团抵押、浮动担保、不动产质、权利质、附条件买卖 呢?我想,这个问题尚未被解决。例如,在遇到不论是理论的还是实际的困难或纠纷时,最常见的景象是:大多数人把症结归结为某方面的法律的欠缺,并且以一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53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