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要约具人形式拘束力。⑥在要约发出后,到合同成立之前这一过程中,要约人仅享有义务而没有权利。要约人负担义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受要约人依其地位所做承诺 在于“(1)近代私法在财产法上设有所有、占有、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契约、债务不履行、契约解除等制度,而以此诸制度来保护财产之归属及其移转,并设各种请求权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626.html -
了解详情
或与函件同时到达受教育者。要约函件到达生效后,教育机构只能对其为撤销的意思表示,但该撤销通知须在受教育者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教育者。值得注意的是,现实 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若行为人能自己履行合同,则应自己履行,此时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问题,因为合同已经成立。若不能,就要赔偿对方损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682.html -
了解详情
预见的合同生效时的情事订立的。故情事变更如果发生在订立合同之后,合同生效之前,也应当适用情事变更原则。3、情事之变更,须未为当事人所预料,而且具有不能 赔偿?本文认为,基于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而导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免除当事人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义务和不履行合同的责任,相对方不得因此而请求不履行的损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37.html -
了解详情
根本的保障,这也印证了英美法上的一句名言:“救济走在权利之前(remidiesproceedright)”。[7]目前,学者对于违约责任的含义的表述形成了不同的学说, 发生时的状态。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履行利益的损失,即合同成立且生效后,而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30.html -
了解详情
了根本的保障,这也印证了英美法上的一句名言:“救济走在权利之前(remidiesproceedright)”。「10」目前,学者对于违约责任的含义的表述形成了不同的 可预见规则的限制,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害。即合同成立且生效后,而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履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29.html -
了解详情
条件具备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一般说来,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有时会产生某些特定情况。例如 盈利性。在第一种情形中,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预先声明他不打算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使自己处于一种不可能履行合同的状况,那么,对方当事人有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22.html -
了解详情
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7条也明确肯定了上述区分原则:“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原因行为,自合法成立之时生效。在不能 拒绝继续履行预购房屋再转让合同时,作为受让人最好选择追究预购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预购人已经付清房款、实际入住且具备办理权属登记的条件或正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576.html -
了解详情
从强制性程度划分,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强行性规范通常是保护一般社会公共利益而义务主体必须遵守的规范,它不允许当事人以意思表示排除其适用;任意性规范则是 合同规定了补救方法,《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408.html -
了解详情
涉及的。 3、发生的时间不同,情事变更只能发生于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而商业风险则可能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间,也可能发生在其他时间里。 4、所引起的 新情事。[8]从日本学者理论不难看出在我国学者所主张的二次效力之前存在着一个当事人的再交涉义务。以下试就情事变更原则适用效力探讨如下: (一)再交涉义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674.html -
了解详情
日内,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购房款、税费、登记费、公证费共计763897.30元;3)判决生效后10日内,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噪声检测费103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 违约行为的可能。但是,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又认为,“本案中,上诉人在履行合同中不存在违反约定义务及法定义务的行为,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62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