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的,让与人退出合同关系,受让人取其位而代之,成为新的债权人。但应明确,让与人负有合同义务的,并不当然也由受让人充当合同义务人[7],除非是 主张移转债务的不存在[26];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27];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四)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9105.html -
了解详情
下称公司法解释三)[1]也对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转让后瑕疵出资民事责任承担做了明确规定。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股权登记以及股权转让制度等方面都 否认认定非常谨慎。根据代位权学说,在公司人格未被否认情形下,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公司清偿,股东向公司认购了股份,但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6556.html -
了解详情
代位原理,求偿权人代位取得原债权人的权利。因此,被求偿的各债务人对求偿权人而言,仍负连带责任。 (三)应明确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责任 通知连带债务人,通知要重点写明连带债务发生事实,连带债务人的连带给付义务及履行期限,同时告知连带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期限,通知书要送达各连带债务人。 【作者简介】 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3348.html -
了解详情
中应避免代位权扩大的倾向。由于该制度是对合同相对性的重大突破,过分扩大其适用范围,将威胁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而产生的各项合同法律制度,导致债权人、债务人 必须明示,因此,第三人与债权人未明确约定免除债务人义务的,除协议中的文字和履行行为可以推断出免除债务人义务的,视为不免除债务人义务。 关于债务加入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5419.html -
了解详情
完善 高汝强 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也称 代位执行权,是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 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基于债权人的要求,被执行人若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后,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延缓第三人履行期限的,被执行人此种行为无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281.html -
了解详情
全部出让的,让与人退出合同关系,受让人取其位而代之,成为新的债权人。但应明确,让与人负有合同义务的,并不当然也由受让人充当合同义务人[7],除非是 主张移转债务的不存在[26];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27];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四)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031.html -
了解详情
在正常的破产程序中,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地位相同,各债权处于同一顺位而按比例清偿。但如控股股东通过种种不正当行为恶意减少公司财产而损害公司及其他债权人利益, 原告的诉讼资格加以限制,如只有继续一定时间以上持有一定比例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才有代位诉讼权,而且,其在提起诉讼前必须穷尽公司内部救济,如可将书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722.html -
了解详情
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也称代位执行权,是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 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基于债权人的要求,被执行人若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后,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延缓第三人履行期限的,被执行人此种行为无效,人民法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993.html -
了解详情
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 解释》第32条第1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这是因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729.html -
了解详情
上述效果,买受人受让抵押物,可以将应当向抵押人支付的抵押物的实际价值十万元价金,作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提存或提前向债权人清偿抵押担保债权,消灭抵押权的追及力 人必须先向原抵押人主张就抵押物变卖之价金行使代位权,如果确不能实行,或仍不能使其债权获得充分清偿,才可以根据抵押权的追及力对受让人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70903.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