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参与社区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改正自己恶习、认罪服法。这些新的处理方式引起司法界及法学界广泛关注,其法理与司法实践效果有待研究。但是,上述的 服务的适用范围和违反的后果都无规定,相关监管组织没有建立。对于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刑满释放后继续剥夺政治权利的非监禁刑的罪犯,笔者不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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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管制刑与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属于监外执行的五种状况处置,法院判决、裁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机关进行刑罚执行监督。 被执行对象,该判决形同虚设,这种现象在异地判决中更为突出。而从检察机关掌握的监外执行罪犯来源看,比公安机关更单一、更狭窄,除上级检察院监所部门掌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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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移送程序,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罪犯则只规定了执行机关,却没有规定法律文书的移送程序。2012年1月10日最高法院 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1、238. [2]崔会如.社区矫正的安全价值及其实现[J].河北法学,2011,(10). [3]翟中东.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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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处分的内容成分。我国有些地方的规定认为社区矫正是由社区组织实施的针对非监禁刑罪犯的刑罚执行活动,主要是依据刑法和刑诉法明确规定的5种对象所包含的刑事内容 ,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是刑种,缓刑是量刑制度,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是行刑制度。因此,可以说,对社区矫正的性质的完整表述应当是,社区矫正是刑种、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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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刑法体系看,非监禁刑有死刑(立即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而暂予监外执行,只是监禁刑的一种变通,不应归为“非监禁刑” 条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从功能上看,假释具有减刑的一切功能。 [10]根据刑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罪犯被假释后,公安机关只具有监督权,不具有行刑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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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或其他遵守事项时,可延长劳动期限;(3)科处罚金。英国上述关于无偿劳动的规定,在被判刑人违反社会服务令时,也可以科处50英镑罚金。在苏联,对 广量大的社会治安管理职责和打击侦破刑事犯罪案件的任务,同时还负责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制等执行任务,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有很多弊端。首先,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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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任务,只有司法部和试点社区相互配合,设立专业的、具有技术含量的机构,负责对缓刑、假释、暂予执行、管制等罪犯进行社区矫正,才能实现预期目的和理想效果。 配合,在缓刑考察期限内,由公安部门监管,《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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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刑满释放后继续剥夺政治权利的非监禁刑的罪犯。在社区进行矫正期间,这些罪犯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组织规定的汇报 的载体。当今西方各国非监禁刑大量适用,体现现代刑罚人道主义,但是对于非监禁刑的管理却日趋完善,社区服务、社区帮教等多种制度日趋成熟,从这个意义上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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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司法人员 200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所谓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指经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和基层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违背自己职责要求的利益,如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等,笔者将该类犯罪统称为徇私舞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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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不论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还是在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犯罪的 具体情况和案情变化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十三、毒品案件财产刑的适用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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