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最终采纳了第二种意见。 新《刑法》之所以将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规定为准国家工作人员,是因为从长远看,这三种人都不应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中就是把以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股份制企业和在中方是全民所有制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均列为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而不作为国有企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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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2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应当取消主体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的限制,可将其扩充到其他非国有制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并且逐步缩小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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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 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应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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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一些部门、地方反映,一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 罪。它们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第397条第1款所规定的玩忽职守罪对其他条款所规定的具体玩忽职守罪,具有补充作用,也即弥补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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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由于对《刑法》第271条中非法占为己有的占有没有具体列举,又没有新的司法解释,所以,目前司法实践中仍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12月25日作出的《关于 ,那么,全案都定业务侵占罪;如果主犯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业务侵占罪。对上述两种意见,笔者都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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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由于对《刑法》第271条中非法占为己有的占有没有具体列举,又没有新的司法解释,所以,目前司法实践中仍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12月25日作出的《关于 ,那么,全案都定业务侵占罪;如果主犯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业务侵占罪。对上述两种意见,笔者都不同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7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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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9日的《刑法修正案(六) 》已将前罪的犯罪主体和后罪的行为对象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385、386条 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7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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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9日的《刑法修正案(六) 》已将前罪的犯罪主体和后罪的行为对象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385、386条 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6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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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9日的《刑法修正案(六) 》已将前罪的犯罪主体和后罪的行为对象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385、386条 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2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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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中,将商业贿赂的内容界定为财物或者其他手段,我国也有学者把非财产性利益作为贿赂的内容。笔者认为,如果从应然的、 是国家公共权力,而是一种社会权力。作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应当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不得利用公司赋予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这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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