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罪名轻重的划分。那么,罪名之间孰轻孰重能否比较?比如,《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包含有三档法定刑,即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 而要实现某些区别对待,事实上只有以法定刑作为区分轻罪和重罪的标准才可能实现。以德国为例,德国刑法规定,重罪的未遂一律应受到刑罚处罚,而轻罪的未遂仅仅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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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所谓主次责任的区分论定构成犯罪与否及量刑轻重的司法解释的立场,还得到了刑法理论通说的支持:像这样把定罪的量化标准与行为人在事故中责任的大小相结合的解释 此其一。其二,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盗窃犯盗窃既遂后悄悄放回赃物的,不影响盗窃罪既遂的认定,其他人身犯罪、财产犯罪,也未见根据犯罪人赔偿能力的大小确定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89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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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被吸收规定{26}。 在此,我国台湾地区学者以吸收关系描述准强盗罪原先的盗窃罪与此后构成的抢劫罪之间的关系,当然是有其根据的,但是并未十分逼真地将 升高到另一个基本犯的危害程度,因此刑法准许适用危害性更高的基本犯以定罪量刑{29}。 我国学者认为,准犯的用语较为生疏,且易与资产阶级刑法理论中的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1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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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被吸收规定{26}。 在此,我国台湾地区学者以吸收关系描述准强盗罪原先的盗窃罪与此后构成的抢劫罪之间的关系,当然是有其根据的,但是并未十分逼真地将 升高到另一个基本犯的危害程度,因此刑法准许适用危害性更高的基本犯以定罪量刑{29}。 我国学者认为,准犯的用语较为生疏,且易与资产阶级刑法理论中的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1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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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断是绝对的生命的终结,因此采用何种死亡标准对认定故意杀人罪是至关重要的,而未遂和既遂在处罚上其量刑幅度必然会有很大差异。依照本文的修正一元性 承诺捐献器官的死亡者,此时其器官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医院,他们不法取得器官即涉嫌构成盗窃罪;而不以使用器官为目的的其他破坏行为则构成后者。 另外,还有观点认为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33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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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断是绝对的生命的终结,因此采用何种死亡标准对认定故意杀人罪是至关重要的,而未遂和既遂在处罚上其量刑幅度必然会有很大差异。依照本文的修正一元性 承诺捐献器官的死亡者,此时其器官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医院,他们不法取得器官即涉嫌构成盗窃罪;而不以使用器官为目的的其他破坏行为则构成后者。 另外,还有观点认为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8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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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原则,而不意味着考虑行为无价值。例如,按照行为无价值论的观点,日本刑法区分盗窃罪、侵夺不动产罪、诈骗罪、使用电子计算机诈骗罪、恐吓罪,就是因为这些犯罪的行为无 处罚未遂的情形。例如,在中国,对滥用职权未遂、破坏通信自由未遂等情形,不可能定罪量刑。根据行为无价值论,行为是否违法,是在行为时就能确定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61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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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原则,而不意味着考虑行为无价值。例如,按照行为无价值论的观点,日本刑法区分盗窃罪、侵夺不动产罪、诈骗罪、使用电子计算机诈骗罪、恐吓罪,就是因为这些犯罪的行为无 处罚未遂的情形。例如,在中国,对滥用职权未遂、破坏通信自由未遂等情形,不可能定罪量刑。根据行为无价值论,行为是否违法,是在行为时就能确定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53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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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就被发现,则应以本罪未遂论处。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量刑幅度较宽。(四)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两种犯罪都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41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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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原则,而不意味着考虑行为无价值。例如,按照行为无价值论的观点,日本刑法区分盗窃罪、侵夺不动产罪、诈骗罪、使用电子计算机诈骗罪、恐吓罪,就是因为这些犯罪的行为无 处罚未遂的情形。例如,在中国,对滥用职权未遂、破坏通信自由未遂等情形,不可能定罪量刑。根据行为无价值论,行为是否违法,是在行为时就能确定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82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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