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所欲评价的对象,应排除在未遂规范外,是以不能未遂根本不是刑法的论理概念,仅是一种事实状态、一种思维{13}(P.273)。但我国通说之所以主张对不能 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张甲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张乙、张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7] 案例三:张金柱原为郑州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某日张金柱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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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和挑战。 (二)规范基础:历史和当代传承不绝 以成文法形式对老年人实行宽缓化的刑事政策是我国传统刑法的先进之处。近代以来,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中 羁押的强制措施供使用:(1)延期执行逮捕程序。这是德国刑事诉讼规则第116条规定的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方式。在不执行逮捕也可以达到待审羁押目的,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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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的情节,释放人质很有可能会被视为情节较轻的一种情况。这样的两种立法技术,应该是各有利弊的。台湾刑法的规定方式,明确将释放人质作为适用减轻刑罚(无论是 是,绑架罪的法定刑起点高于故意杀人罪,这是否具有合理性?这个问题的另一种问法实际上是,最轻的绑架罪是否重于最轻的故意杀人罪?若得出肯定结论,则现行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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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到实处,既是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在要求。刑法修正案(八)的通过,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 委托,认真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对拟宣告缓刑罪犯是否对所居住社区有重大影响、拟决定假释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及时提出社区矫正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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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假释决定体制提出质疑,认为假释不属刑事审判的范围,而是属执行刑罚阶段的法律事务,是刑事执行制度的一种,因而假释决定权应归属于行刑机关。也 作者简介】 冯卫国,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注释】 [1]储槐植.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302. [2]力康泰,韩玉胜,袁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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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不予追诉,不会给人们的法感情带来太大冲击,也比较符合我国的司法传统。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为是否宣告缓刑的界限,这一方面意味着三年刑期 追诉。[22]英美法系国家实行预审制度,预审机制是由预审法官或治安法院对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进行监督制约的一种机制。[23]美国一般只对重罪进行预审,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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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抑制某种犯罪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规定较重的制裁方法。 从刑法解释角度来看,实现刑法的谦抑性,包括两种情形: 是如何限制犯罪圈 在刑法中, 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从后一种情形来看,行为人欠缺犯罪故意,因而作无罪处理,限定了犯罪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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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对被告人行为的一种否定性评价,如再将其纳入犯罪数额中进行评价,就成了双重评价,有违现代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 案件量刑适当 罪责刑相适应既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2年,判处时留申、王明伟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笔者认为,再审判决对本案各被告人的量刑是适当的。 第一,再审判决合理考量了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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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告人行为的一种否定性评价,如再将其纳入犯罪数额中进行评价,就成了双重评价,有违现代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 案件量刑适当 罪责刑相适应既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 较轻,并以此作为对其从轻判处并适用缓刑的依据之一。笔者认为,再审判决的这种考量是正确的,符合本案的基本事实,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对案件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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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致共识是,所谓具体危险犯,是指需要在司法上就具体个案进行是否存在现实性的具体性危险判定的一种危险犯类型(国外刑法理论认为未遂犯也属于具体危险犯)。而抽象 万五千元。二、被告人王稳定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三、被告人郭鹏飞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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