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不能提出物权请求权。[80]若权利人不是物权人而仅为占有人,享有的是占有权,也不能根据物权请求权的规则行使物权请求权,而只能依据占有保护的规则行使占有 注释:[61]同上注,第223-224页。[62]参见前揭谢在全:《民法物权论》,第38页。[63]同上注,第38页(判例为1958年台上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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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只有下位占有人的同意则还不够。通说认为,上位者才享有专属占有权,属于从属地位者,是其主人的持有工具,不具有独立性,此时下位者非法 保姆盗窃》,《东南早报》2009年11月5日。 [80]参见张明楷:《论三角诈骗》,《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 [81]Vgl.Schonke/Schro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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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只有下位占有人的同意则还不够。通说认为,上位者才享有专属占有权,属于从属地位者,是其主人的持有工具,不具有独立性,此时下位者 /Schroeder/Eser,Strafgesetzbuch,2006,242 Rn.36. ⒇参见陈兴良:《论财产犯罪的司法认定》,《东方法学》2008年第3期,张明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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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有权的争论。归纳起来,理论界对此有五种意见:一是经营管理权,二是占有权,三是用益权,四是持有权,五是法人所有权。其中较为普遍的 纳税人与征税机关之间的内部矛盾关系,从而导致了传统税法理论中一系列难以自圆其说的悖论:如果说社会主义国家中已经不存在阶级斗争,那么税收就不可能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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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遇到的一种法律现象;因此,应该在实体法上予以其应有的定位。[22] 因为保留论在学界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被社科院和人民大学两个物权法草案所接受,并被人大 的角度应该理解为明认方式。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方式作为物权(尤其是占有权)的公示方式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存在,因此应该得到实定法的承认。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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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的准不动产物权设立(抵押除外)、转让实行交付生效+登记对抗模式,在立法论层面上,笔者主张单纯的登记(前提是存在物权变动的合意)也可以导致准不动产物权 时效的性质相悖,将其与取得时效分离,但规定于第二编第二章第二节占有权的效力之下(第192条),[18]357这表明其立法者把善意取得视为占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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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法律地位。法国商法理论的主流学说已经接受了这种看法。[25] 三、特别财产论 相比之下,德国学者对营业财产独立性的看法要清楚得多。在德国,多数商法学者 。 奥地利学者意塞(Isay)认为,营业财产作为特别财产,其上存在一个类似于占有权的绝对权,保护营业主所享有的、基于构成营业组织的无体财产所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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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的准不动产物权设立(抵押除外)、转让实行交付生效+登记对抗模式,在立法论层面上,笔者主张单纯的登记(前提是存在物权变动的合意)也可以导致准不动产物权 时效的性质相悖,将其与取得时效分离,但规定于第二编第二章第二节占有权的效力之下(第192条),[18]357这表明其立法者把善意取得视为占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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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民法中,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效力除及于所有权外,姓名权、占有权、商号权、商标权、特许权、著作权、渔业权、矿业所有权等权利亦被认为有 .中国物权法研究:上 [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P93-94 [23]尹田.论物权请求权的制度价值兼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相关规定 [J].法律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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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获得知识的方式看来,足以证明知识不是天赋的”[64].洛克的这种针对“天赋观念”论的“白板”(tabularasa)论学说表明,人类的知识都是以经验为基础的, 的奠基人、历史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述有:《占有权论》(1803年)、《论当代立法和法理学的使命》(1814年)、《中世纪罗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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