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至一百九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后应依法成立清算组组织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清算组 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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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 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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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愿解散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司法判决解散后怠于清算或不进行清算的现象大量存在,这是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重要情形。另外,虽成立清算组但 的,则不应支持其清偿主张。如果清算组对通知或公告、登记确认债权存在过错,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解散后,尚存部分有争议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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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后,依法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而当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债权人、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保护,公司解散后至清算完毕前,发现公司资不抵债时,便发生了 能选择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债务清偿方案。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考虑,非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其成立到组成都没有对债权人保护的制度安排。然而,从私法自治的角度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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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模式是,公司解散后,公司的股东自行清理公司财产和债权债务,通知公司债权人,双方达成还债安排,清偿所有欠债。尽管我国公司法专门规定了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职权 或合伙企业,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有脱壳经营成立所谓的关联企业,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有股东在公司关门前大肆私分公司财产的,以虚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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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往往不主动清算,也不公告或通知债权人,因此,债权人有时并不知道公司解散的情况,于是,没有 公司清算程序没有明确规定,也是导致公司未经清算而解散,从而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因素,因此,公司法应对公司解散后的清算程序作出切实规定,防止因法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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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民事法律责任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清算责任清算责任是指股东承担的公司解散后组织清算组让其进行清算,若不履行此义务则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权利主体的合法 然后再由清算义务人补足差额。同时,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分期缴纳出资额的公司成立方式中,剩余还没有缴的资产也是清算财产。四、我国清算义务人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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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模式是,公司解散后,公司的股东自行清理公司财产和债权债务,通知公司债权人,双方达成还债安排,清偿所有欠债。尽管我国公司法专门规定了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职权 或合伙企业,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有脱壳经营成立所谓的关联企业,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有股东在公司关门前大肆私分公司财产的,以虚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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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模式是,公司解散后,公司的股东自行清理公司财产和债权债务,通知公司债权人,双方达成还债安排,清偿所有欠债。尽管我国公司法专门规定了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 或合伙企业,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有“脱壳经营”成立所谓的关联企业,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有股东在公司关门前大肆私分公司财产的,以虚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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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 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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