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 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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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 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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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赔偿义务情形时,可以据此执行担保人,而无需再行起诉,以有效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赔偿义务人提供权利质押或者抵押,应在法庭审理中当庭质证审核确认相关权利 的处分权,减少日后执行过程中的麻烦,笔者认为还是应征得权利人同意,担保合同形式要件的要求是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而最终的结果也是需要由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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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并与债务人订立了质押合同;三须质权人善意受让该动产之占有,即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存在;四、须出质人无处分其质物之权利;五、该动产须 (四)明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效力。 善意取得涉及原权利人,无权出让人和善意受让人三者的权利义务,一旦成立,即在三个方面产生法律效力。 1、就善意受让人来说,即时取得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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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规定。我国的《担保法》在第40条及第66条也分别规定了在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中,不得约定流质条款。可见,对流质契约的禁止几乎成了金科玉律,成为许多 。民法是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规则,民法它是市民法,是私法,是权利法。私法自治与契约自由是民法的主要原则之一。这在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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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积极向投保人催讨逾期贷款,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行使被保险人的权利,向投保人直接催收逾期贷款,或起诉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减少损失,降低 担保方式的不同,保险人分别采取以下不同的赔偿处理方式:a、对贷款合同设定抵押或质押或连带责任保证的,被保险人应先处分抵押物、质物或向担保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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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并与债务人订立了质押合同;三须质权人善意受让该动产之占有,即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存在;四、须出质人无处分其质物之权利;五、该动产须 (四)明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效力。 善意取得涉及原权利人,无权出让人和善意受让人三者的权利义务,一旦成立,即在三个方面产生法律效力。 1、就善意受让人来说,即时取得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5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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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赔偿义务情形时,可以据此执行担保人,而无需再行起诉,以有效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赔偿义务人提供权利质押或者抵押,应在法庭审理中当庭质证审核确认相关权利 的处分权,减少日后执行过程中的麻烦,笔者认为还是应征得权利人同意,担保合同形式要件的要求是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而最终的结果也是需要由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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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应做如下界定: 第一,应将保理合同涉及的债权限缩解释为经营活动中因合同产生的债权。保理合同的客体既包括销售货物,也包括提供服务,甚至包括由相关设施 示,而债权的票据化本身就是一种公示方法。因此,票据只是无须登记,并非不能质押。对于保理业务而言,票据债权不应被排除,只是其转让要符合《票据法》的专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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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对按揭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我国的实际做法是购房人将其与房产商的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权益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名义将款项交由房产商以支付 就使我国按揭的性质发生了改变。 根据我国现行的做法,笔者认为我国的按揭具有权利质押和抵押相结合的性质。对于期房的按揭,由于购房者并未实际拥有房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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