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对非身份者(非业务人员)要按普通侵占罪的刑罚标准处刑。这是日本最高裁判所的判例的主张。另一种观点认为,对不具有 一概以贪污罪定罪量刑,对于保护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利益不利,理由主要是,贪污罪处罚重,因为贪污数额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就可以适用死刑;而盗窃罪、诈骗罪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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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还如,本犯的盗窃行为虽然超过追诉时效而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事后故意毁坏赃物而又没有超过故意毁坏财物罪追诉时效的,完全能以 交易未成就构成既遂。因而,还是以出卖成功与否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既未遂的标准为妥。至于在拐卖期间存在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的情形的,可以评价为非法拘禁罪,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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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但已经兑现的,按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尚未兑现的,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盗窃罪定罪处罚。尽管关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该条款属于法律拟制还是注意规定等问题理论界或许还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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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但已经兑现的,按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尚未兑现的,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盗窃罪定罪处罚。尽管关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该条款属于法律拟制还是注意规定等问题理论界或许还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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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的法理学模式建立在法律本质即规则[1]的基本假设之上,定罪量刑必须以刑法规定为标准。第二,定罪量刑的法理学模式视刑法为从一个案件到另一个案件是不变 特别适用于对盗窃、强奸、杀人等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结果的预测。例如,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盗窃罪以数额较大为成立条件,一般以1000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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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目的,盗窃付费使用的QQ号码、ICQ号码、网易泡泡等通讯工具,也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同时QQ号码、ICQ号码、网易泡泡等,并非是单一的通讯工具, )虚拟物品的价值认定 虚拟物品的情况比较复杂。判断虚拟物品是否具有经济价值,其标准就是要看是否具有现实价值。虚拟财产,只有与现实社会发生了某种联系才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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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目的,盗窃付费使用的QQ号码、ICQ号码、网易泡泡等通讯工具,也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同时QQ号码、ICQ号码、网易泡泡等,并非是单一的通讯工具, )虚拟物品的价值认定 虚拟物品的情况比较复杂。判断虚拟物品是否具有经济价值,其标准就是要看是否具有现实价值。虚拟财产,只有与现实社会发生了某种联系才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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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变化中对于盗窃行为处罚上的变化,也反映我国刑法中关于盗窃罪定罪处罚的变化。 盗窃罪是我国第一大罪。从全国法院审判的刑事案件来看,盗窃案件占 了关于当时盗窃对象较多的自行车和机动车的司法解释。 从上述司法解释关于盗窃罪量刑幅度适用标准变化,可以看出,我国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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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目的,盗窃付费使用的QQ号码、ICQ号码、网易泡泡等通讯工具,也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同时QQ号码、ICQ号码、网易泡泡等,并非是单一的通讯工具, )虚拟物品的价值认定 虚拟物品的情况比较复杂。判断虚拟物品是否具有经济价值,其标准就是要看是否具有现实价值。虚拟财产,只有与现实社会发生了某种联系才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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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阶段以从一从重处罚更为合适,更有利于保障对犯罪行为的正确定罪量刑,达到刑法目的的实现。 牵连犯,依我国刑法通说,是指实施一个犯罪, 不是藏在其身上,就是藏在其住宅或其他可以藏匿的场所,因为,刑法规定盗窃罪本身已说明,盗窃的方式包括直接从被害人身上窃取,及从被害人住宅或其他地方窃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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