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经营者经营策略问题,究其实质仍然是有回报的、有偿的买卖行为,不是无偿的民事赠与行为。 再次,从消费者角度而言,消费者获得赠品通常必须先购买一定价值的 ”、“流通”是指不论是否采用出售、出租、出借、寄托的方式,也不论是有偿或无偿,而只要是基于营业目的而为的产品流转活动,即构成“交付”、“流通”,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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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对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和无偿转让财产的,则未明确受益人的认知内容,这里需讲座是:对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 合理价格呢,还是行为对债务人会造成损害这一事实呢?对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和无偿转财产的,是否不要求受让人主观上的认知内容呢?撤销权旨在保护债权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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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性强(参照指针第4-3-(5)-ィ-(ァ)-a),而不论其是有偿或是无偿。在美国,关于改良条款(grantback),要比照许可关系的全体构造、在考虑其 借鉴;与之相比,欧盟、日本法律的明确规定具有借鉴意义。因此,此处将“无偿地独占”作为条件不妥,即使许可合同中规定为“有偿地独占”,也属违法。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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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立法,学说对此意见不一[13].我国大陆学者对此也存有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受让人无偿取得财产,则不能通过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财产权利,原权利人得要求其返还原物[14],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有偿受让并非善意取得的要件,即使是无偿受让,受让人也可因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取得财产权利。我们认为,善意取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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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如果行为人在不承担法定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基于自愿而对他人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服务,则在提供此种服务时应对他人承担合理的注意义务,他如果违反此种义务 法律的一贯坚持。大多数判例认为,只要被告作出一定的行为即表示其开始对原告提供无偿的服务,他在此种服务过程中即应承担注意义务。到了20世纪50年代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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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平的理念上,保证人的合法权益也应予保护。众所周知,保证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在保证关系中,只有存在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债权人并不负对待给付义务, 保证期间也正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集中体现。另外,保证人之所以同意或愿意提供单务、无偿的保证,是基于相信主债务人有良好的信用和足够的清偿能力,即信任关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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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不同的规定。我国澳门地区严格禁止器官交易活动,并以特别法规的形式规定了无偿捐献,并明文规定反对因捐赠器官或组织而收取或支付报酬及偿还和接受偿还有关 5条否定对人体等赋予财产价值的契约;第16-6条规定人体之提供仅限于无偿之情形,不允许人体器官的有偿转让。[18]我国医学界也有强烈观点反对活体器官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5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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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第二,可以体现人民之间互相帮助,互通有无,互相接济的道德风尚。因为居住权通常是无偿的,不需要居住权人支付对价的。如果是有偿的,它也就变成了同 有限性。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合伙团体)不能享有居住权。第四,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5].如果需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5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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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规定居住权可以体现人民之间互相帮助,互通有无,互相接济的道德风尚。因为居住权通常是无偿的,不需要居住权人支付对价的。如果是有偿的,它也就变成了同 和性质的限制,应当明确居住权是一项不可转让的权利。 第四,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 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6]如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6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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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否收费为划分标准区分这两种关系。凡有偿提供停场所的,为保管关系,凡无偿提供停车场所的,为场所或场地使用关系。笔者以为,以上两种划分标准均未揭示 作为认定其行为的性质同样不具科学性。因为,保管存在有偿保管和无偿保管两种,场地使用亦存在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两种。有偿提供停车场所的有可能是有偿保管,也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5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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