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选任的调解人履行指导、监督、介入的司法职责。 (2)关于本案诉讼程序的中止问题 对于审前和审中委托调解来说,由于法院已经立案,案件进入了诉讼 (7)2006年3月青岛中院和青岛市总工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试点工作的意见》。(8)2007年德州中院与市司法局、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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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调解书。 审前或审中委托调解流程:起诉立案征求同意\依职权选任调解人中止诉讼移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委托函根据需要介入调解过程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7)2006年3月青岛中院和青岛市总工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试点工作的意见》。(8)2007年德州中院与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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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当事人在无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被诉,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职权,如果因此中止诉讼或者延期审理对无诉讼能力人不利的,受诉法院的审判长可以在当事人的法定 ,利害关系人对此裁定可提出上诉。下列行为具有与起诉同等的效力:(一)依法开始仲裁程序;(二)申请发布支付令。(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或者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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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第二种是违约责任制度,即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债务人履行义务,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一种事后的保障;第 的种类,即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等权利,这些权利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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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 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第七十七条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第七十八条 本法施行前制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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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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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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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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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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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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