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以权利依其性质有竞存抗争关系为前提,例如在同一标的物上有动产抵押权或质权是,始生对抗的问题。而动产抵押权以其本质即优先于债权,自不发生所谓对抗问题 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即使已登记的抵押权设定在后,亦可对设立在前的未登记的抵押权产生对抗力而优先受偿。由此可见,动产抵押登记的对抗力,不仅只能向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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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 出质人重复设质的问题。但著作权是无形的权利,在同一标的上可以设立多个质权,对此如何处理无法在动产质押规则中得到解答。《物权法》规定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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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3、担保物权登记 担保物权登记主要是抵押权的登记和权利质权的登记,权利质权登记上文已有论述,此处不再重复,重点谈谈抵押登记。《物权法》针对 )。此第三人与善意第三人唯一的区别是,不要求他在主观上不知道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这样规定的理由是,在这些可抵押的一般动产中,产品、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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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或重复设定质权,损害债权人或第三人利益。因此在动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只能是以转移占有为标志的动产质权,而一般不能设定以不转移占有为标志的动产抵押权。但 为依据进行交易,但将有可能面临拟交易动产已设定抵押的陷阱;如抵押权人进行任一项动产交易前,必先查明该动产是否已设立抵押后才交易,又会增加交易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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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担保物的占有为主要特征;而动产质权属于动产物权的范畴,动产种类繁多,价值大小不一,且移动性强,无法采用登记的方法对动产上存在的权利一一公示,因而,以 是采用登记对抗主义的立法例。而《担保法》第54 条却规定:同一动产上存在数个抵押权时,如果数个抵押权均未登记,则按照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来确定抵押权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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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物权和债权时,物权优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物上多项其他物权并存时,应当根据物权设立的时间先后确立优先的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时,可以依据该法对地上物件所有权、永佃权、地役权、采石权、质权、抵押权、通过借用或者租赁得到的权利,以及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矿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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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对动产抵押物的范围未作限制,故不能采行日本法上的得抵押的动产即不得质押的作法,故此,同一动产之上就可能发生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情况,而动产抵押权与 让与担保的标的的,让与担保的权利自在该动产上标志让与担保时设立;以不动产或者权利作为让与担保的标的的,设立让与担保的权利适用有关不动产抵押以及权利质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439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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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对动产抵押物的范围未作限制,故不能采行日本法上的得抵押的动产即不得质押的作法,故此,同一动产之上就可能发生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情况,而动产抵押权与 让与担保的标的的,让与担保的权利自在该动产上标志让与担保时设立;以不动产或者权利作为让与担保的标的的,设立让与担保的权利适用有关不动产抵押以及权利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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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于特别优先权(第1184条)。 意大利民法典的特点是仅在动产上有一般优先权,在不动产上仅有例外的规定,并仅对于一般债权人有优先权(第2776条 对特别优先权,参考各国立法例,以法定抵押权或者法定质权、法定留置权的名义并入到现行担保法体系中。? 方案之二:设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并吸收留置权,使优先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34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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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对动产抵押物的范围未作限制,故不能采行日本法上的得抵押的动产即不得质押的作法,故此,同一动产之上就可能发生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情况,而动产抵押权与 让与担保的标的的,让与担保的权利自在该动产上标志让与担保时设立;以不动产或者权利作为让与担保的标的的,设立让与担保的权利适用有关不动产抵押以及权利质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99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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