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包括那些带有暴力、恐吓、纠缠不休或欺诈的行为,但如果刑法、民事侵权法或地方法规与规章已经针对这类性质的行为规定了普遍的惩罚,那么就没有必要 是什么,以便公民清楚地知道什么行为构成违法,并为执法过程或以后的司法过程提供清晰的可操作的界定标准。[40]笔者认为,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就基本上可以肯定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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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包括那些带有暴力、恐吓、纠缠不休或欺诈的行为,但如果刑法、民事侵权法或地方法规与规章已经针对这类性质的行为规定了普遍的惩罚,那么就没有必要 是什么,以便公民清楚地知道什么行为构成违法,并为执法过程或以后的司法过程提供清晰的可操作的界定标准。40 笔者认为,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就基本上可以肯定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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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性、多样性等特点。因此,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很难产生现实生活中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那种行为状态和社会危害性;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 价值判断,依法定职权来追诉和打击犯罪,它与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分别属于控、辩两造中的一方。因此,对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应属最高法院的职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28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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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性、多样性等特点。因此,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很难产生现实生活中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那种行为状态和社会危害性;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 价值判断,依法定职权来追诉和打击犯罪,它与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分别属于控、辩两造中的一方。因此,对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应属最高法院的职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123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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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性、多样性等特点。因此,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很难产生现实生活中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那种行为状态和社会危害性;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 价值判断,依法定职权来追诉和打击犯罪,它与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分别属于控、辩两造中的一方。因此,对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应属最高法院的职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848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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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性、多样性等特点。因此,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很难产生现实生活中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那种行为状态和社会危害性;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 价值判断,依法定职权来追诉和打击犯罪,它与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分别属于控、辩两造中的一方。因此,对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应属最高法院的职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699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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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性、多样性等特点。因此,“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很难产生现实生活中“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那种行为状态和社会危害性;“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 判断,依法定职权来追诉和打击犯罪,它与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分别属于控、辩两造中的一方。因此,对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应属最高法院的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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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为前提。问题是,无身份者的行为符合非身份犯的构成要件时,应当如何处理?如前所述,以往的司法解释主张以主犯确定案件性质,但刑法理论的 问题。共犯的因果性问题,既关系到共犯成立与否,也关系到共犯应在什么范围内承担责任。 例15:甲、乙二人同时开枪射击丙,但只有一发子弹击中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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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立法例之下,参与自杀是否可罚?若是可罚,又该如何处罚?这不仅取决于对自杀的法性质的认识本身,而且,与共犯理论息息相关。对此,我国迄今的刑法 人接受。实际上,自杀本身并非有价值的行为,而是无价值的违法行为,所以,阻止自杀者自杀的行为就属于为了救助自杀者的生命法益的正当防卫。⒅ 第四,主张自杀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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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对付跨国恐怖主义和跨国性质的有组织犯罪。[3]尽管传统的观念认为有组织犯罪注重经济利益,而恐怖分子们看重行动所带来的政治效果,他们之间仅存在行为和手段上的 面上,对于有关什么是恐怖主义的定义也不尽相同。[9]美国官方的定义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为了相同目的组织起来的一群人;2.这群人属于反政府或者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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