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有严重品质缺陷,并造成消费者的伤亡事故时,制造商是否有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余地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刑法理论上,是一个极具争议 伪劣的食品、药品并致消费者伤害的,就应当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成立,没有诉诸刑法上信赖原则保护的余地。 2.有限的监督义务之见解 当前也有见解认为食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411.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人确实将走私对象甲误认为对象乙,仍然应当根据实际的走私对象定罪,只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从轻处罚。当然,这里的前提是行为人已经认识到其所携带、运输的是 伤害、死亡行为),而触犯两个异种罪名(妨害公务罪和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犯罪形态。 【原文出处】《中国刑事法杂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182.html -
了解详情
、故意杀人案件中,在行为人主观认定方面比较模糊的情况下,即使判处死刑,也应当尽量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罪。理由是,尽管两罪 的社会因素,人之所以成为罪犯,并不是因为他要犯罪,而是由于他处于一定的物质条件之下,罪恶的种子得以在这种条件下发芽{33} (P. 27)。因此,为了寻找有效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049.html -
了解详情
为不具有法益侵害性;相反,如果是出于报复学生家长的目的而为之,则该行为便具有伤害罪的法益侵害性。而故意、过失这两个主观心理罪过之所以是违法的要素,其 刑集》第15卷第9号,第674页。 [6]在德日单一责任理论中,学者们虽然将责任理解为犯罪成立的条件,但又不得不在责任论或有责性中探讨刑罚的裁量和科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738.html -
了解详情
为不具有法益侵害性;相反,如果是出于报复学生家长的目的而为之,则该行为便具有伤害罪的法益侵害性。而故意、过失这两个主观心理罪过之所以是违法的要素,其 刑集》第15卷第9号,第674页。 [6]在德日单一责任理论中,学者们虽然将责任理解为犯罪成立的条件,但又不得不在责任论或有责性中探讨刑罚的裁量和科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694.html -
了解详情
说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与意志作为认定罪过形式的标准。 第二、本罪所规定的严重结果,不是客观处罚条件,而是构成结果。虽然它是侵害本罪的次要客体而 轻信能够避免。如果行为人对造成他人人身健康严重损害的严重结果故意为之,不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应成立故意伤害罪。 注释: ① 也可以说,这一观点依据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440.html -
了解详情
说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与意志作为认定罪过形式的标准。 第二、本罪所规定的严重结果,不是客观处罚条件,而是构成结果。虽然它是侵害本罪的次要客体而 轻信能够避免。如果行为人对造成他人人身健康严重损害的严重结果故意为之,不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应成立故意伤害罪。 注释: ① 也可以说,这一观点依据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284.html -
了解详情
肯定盗窃罪的成立。取得财物行为是否与杀害同时,时间间隔的长短并不是唯一考虑的条件,杀害场所、遗置尸体的场所等样态需要实质地加以考虑。[8]对第三者拿走死者 故意伤害或杀死他人后,临时起意,顺手牵羊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实行并罚。[11]张明楷教授认为,在我国,如果将侵占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4000.html -
了解详情
的三档法定刑中哪一档处罚呢? 如果将逃逸行为认定是交通肇事基本罪的构成要件(定罪情节) ,只按第一档法定刑处罚,那么对致人死亡则没有作出刑法评价,这 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这一规定明确规定了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又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480.html -
了解详情
罚其一。法院得责令依《刑法典》第51条规定的条件张贴判决并且在指定的报纸上全文或摘录刊登该项判决,费用由受到处罚的人负担。2.关于保护童工权利的 法规时主观上对该结果有过失转化为间接故意,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但却不受刑事处罚,致使劳动权利的刑法保护出现了盲点,这不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社会危害性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2213.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