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等罪条设置成自然人犯罪。第二,在现行中国刑法中对单位设置的刑罚种类是唯一的,即罚金,而且是无限额罚金。这种整齐划一抹杀了单位犯罪间的 法人犯罪新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90页。 [6]高铭暄:《试论我国刑法改革的几个问题》,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3期。 [7]黎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9863.html -
了解详情
从整体上认同并确立脑死亡,因此,我国现行刑法中还没有关于脑死亡问题的直接规定,但现行刑法对某些犯罪的规定却可以直接适用于脑死亡。例如,现行刑法对医疗 等方面存在过失。进行脑死亡判定操作,应当具备法定条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从国外脑死亡法的规定来看,脑死亡判定操作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进行:(1)脑死亡判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82.html -
了解详情
套成熟的理论。[1]而且有学者已经开始在教科书中,尝试按照德日刑法学中的三段论的分析方法,对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成立条件进行解说。[2]德日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果然 必须先对其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加以分析以确认其符合性,而绝对不是先适用哪条法律再进行分析。 特别是在警察侦查和检察机关自侦这一个环节。其必然先认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63602.html -
了解详情
一套成熟的理论。{1}而且有学者已经开始在教科书中,尝试按照德日刑法学中的三段论的分析方法,对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成立条件进行解说。{2}[1]德日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必须先对其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加以分析以确认其符合性,而绝对不是先适用哪条法律再进行分析。 特别是在警察侦查和检察机关自侦这一个环节。其必然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113.html -
了解详情
的判断基准一概界定为行为时是不太妥当的。我国刑法中暂时没有类似德国刑法的规定,所以当我们在将刑法空间效力的规定作为客观的处罚条件对待时,应当在解释上将这 结果孰轻孰重,这样对国外犯的处罚比其在犯罪地受到的处罚可能还要重,对犯罪者来说是不利的。有鉴于此,笔者主张,原则上还应指向本国刑法的适用,但可以考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119.html -
了解详情
非身份犯说根本否认事后抢劫罪是身份犯,因而不应适用刑法第65条,而应适用共犯的一般理论,将事后抢劫罪看成是结合犯,对事后参与行为作为承继的共 不同犯罪的可能性,如我国刑法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这样的规定,讨论责任身份实际上没有多大的意义。不过,借鉴国外责任身份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刑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3069.html -
了解详情
,均不能成立。(38)在持承继共犯否定说的学者看来,对承继共同正犯根本不能适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因为在承继共同正犯的场合缺失部分实行全部责任所要求的因果 常识,还包括故意伤害罪在我国刑法中是结果犯这样的常识。真正解决中国问题的理论才是值得肯定的理论!笔者在此要说的是:何谓创新?在与国外理论的争论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62042.html -
了解详情
原则的问题。 由放火罪事例可以看出,我国刑法理论没有考虑危险犯的特殊性,没有考虑我国立法特点,仍然照搬国外理论,按照非危险犯判断既未遂,必然是南辕北辙。事实上,我国 因此,将我国刑法中的放火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罪称为准抽象危险犯,而不是认定为具体危险犯,更有利于这类犯罪的适用与惩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2116.html -
了解详情
对国外刑事司法的真正了解。换言之,对国外刑事司法的真正了解,有赖于弄清其刑法规范的适用现状。因为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不会在真空中起作用,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转换为社会实践 比较严重的犯罪,可以不科处刑罚而应作其他处理的、在其他国家刑法中属于微罪或轻罪(部分)的,在我国已被刑事立法非犯罪了。 四、犯罪化与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2775.html -
了解详情
追诉时效,等于取消了追诉时效在挪用公款罪中的适用,有失刑罚适用上的均衡性。的确,侵犯公款所有权的属于取得罪的贪污罪尚且属于状态犯,而法益侵害性相对轻微的仅侵害 共犯二重性说,但是,国外公认的刑法理论认为,要么采共犯独立性说,要么采共犯从属性说,而没有所谓的共犯二重性说,从解释论讲,我国刑法采取了共犯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0168.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