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中确认的事实与案件的客观事实不符,有损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其三:事实婚姻的离婚与办理结婚登记后的离婚在结果上不尽相同。 1989年11月21日 的配偶一方明确约定,该出资归子女一方所有。当子女与其配偶无法共同生活而提起离婚诉讼时,父母对购房出资系赠与子女一方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双方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8957.html -
了解详情
法律文书中确认的事实与案件的客观事实不符,有损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其三:事实婚姻的离婚与办理结婚登记后的离婚在结果上不尽相同。1989年11月21日 的配偶一方明确约定,该出资归子女一方所有。当子女与其配偶无法共同生活而提起离婚诉讼时,父母对购房出资系赠与子女一方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双方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8949.html -
了解详情
陈述、辩论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时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杜撰一些不实的事实来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法官仅凭 被告,法院可以依法要求其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然后向其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与否不影响送达的法律效力。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若用《民诉法》规定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7659.html -
了解详情
法律文书中确认的事实与案件的客观事实不符,有损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其三:事实婚姻的离婚与办理结婚登记后的离婚在结果上不尽相同。 1989年11月21日 的配偶一方明确约定,该出资归子女一方所有。当子女与其配偶无法共同生活而提起离婚诉讼时,父母对购房出资系赠与子女一方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双方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4705.html -
了解详情
法律文书中确认的事实与案件的客观事实不符,有损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其三:事实婚姻的离婚与办理结婚登记后的离婚在结果上不尽相同。1989年11月21日 的配偶一方明确约定,该出资归子女一方所有。当子女与其配偶无法共同生活而提起离婚诉讼时,父母对购房出资系赠与子女一方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双方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4679.html -
了解详情
不愿意承担抚育义务,法院判决由一方抚育,该方拒不抚育而推给另一方;二是夫妻离婚时双方均要求承担抚育义务,法院判决归一方抚育,而另一方则将子女抢走、骗走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7条:申请恢复执行原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1548.html -
了解详情
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承办人程序法意识淡薄,漠视受送达人权利,以诉讼成本高等因素为借口,不仅有的公告没有在报纸上刊登,就连在法院公告栏和受 ,法律文书已经生效,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实现其权利,义务人应自觉按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二对是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其婚姻关系已正式解除,双方均可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1080.html -
了解详情
,同时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人为私营独资企业,在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由于私营 分支机构的财产。 三、关于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有些人为了逃避债务,办理离婚手续,到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是否可以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9574.html -
了解详情
如此规定,一方面确实有利于防止法院职权的滥用和异化,另一方面却成为司法实践中许多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障碍所在。障碍一:邀请见证人难。寻找有关基层组织和单位的 条件地还可以同时在互联网上刊登,切忌张贴公告的方式单独出现。特别是对于离婚等身份关系案件,适用公告送达方式要特别慎重。 3.相关配套制度上的完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8594.html -
了解详情
的积极意义在于促使当事人及时地行使权利,以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 二、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 存在异议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提起相关诉讼。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外国人在中国起诉离婚的,经过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婚姻关系终止的。则从人民法院裁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951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