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这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转化型抢劫是否为身份犯辨析 例1:甲实施盗窃行为后逃跑,在甲逃跑过程中,乙经甲的求救,与甲一同使用暴力将追赶之 要素的结合。实际上,如果时间上发生间隔,犯罪场所必然发生转移,此时就要判断所谓的现场如何延伸。如果行为人没有被追捕、追赶、监控、监视的情况下,如果时间间隔已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79256.html -
了解详情
你的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罪与非罪问题,是刑事辩护的首要问题和关键问题。如何确定是否构成盗窃罪,总体而言就得从我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为基础, 物品及其数量提出质疑。如果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出入,则应认定指控证据不足。 2、对于一个被告人从事多起盗窃行为的案件,应认真审核每一份证据内容的真实性。由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60527.html -
了解详情
否则不能称之为“扒窃”。故将观念上认为可被被害人实际控制但脱离被害人身体接触的财物认定为扒窃的范围,脱离了扒窃本来的立法意思,不应采纳。而何为他人身上 或者盗窃残疾人、老人等弱势群体财物的;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者盗窃行为严重影响生产、公众生活的,等等。 综上,笔者认为,《刑法修正案(八)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32683.html -
了解详情
,在性质上或者用法上足以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器物都可以认定为凶器。如此一来,某些盗窃工具也有被认定为凶器的可能,比如敲门的撬棍可以作为打人的棍棒 ,危害性评价呈现出日趋主观化的趋势。尽管说危害性评价本身就是评价主体对于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的主观衡量,避免不了危害性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但是应当尽可能限定和明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8638.html -
了解详情
,在性质上或者用法上足以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器物都可以认定为凶器。如此一来,某些盗窃工具也有被认定为凶器的可能,比如敲门的撬棍可以作为打人的棍棒 ,危害性评价呈现出日趋主观化的趋势。尽管说危害性评价本身就是评价主体对于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的主观衡量,避免不了危害性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但是应当尽可能限定和明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6862.html -
了解详情
,对嫖宿幼女罪的处罚轻于奸淫幼女犯罪,故强烈主张将嫖宿幼女的行为一概认定为奸淫幼女犯罪。这种意见显然建立在没有全面了解刑法规定的基础上。其实, 罗洁琪.法官归位[J].新世纪周刊,2013,(45):25. ⒀当然,究竟应当如何确定合理区间,还需要充分调查研究,本文只是一种假设。 ⒁其中的主要犯罪,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3616.html -
了解详情
启示作用。 【关键词】古代立法 弃财拒捕 现代立法 转化抢劫 我国古代从唐律开始出现对于盗窃被发觉追逐而放弃财物抗拒抓捕即所谓弃财拒捕不以强盗论的规定,后世立法和 因而拒捕,表明拒捕在主观上是意图逃脱而针对事主实施的故意行为,如果仅为逃脱而过失杀伤事主,应该如何认定。如道光四年的《事主向贼夺刀自行抓摸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95994.html -
了解详情
为己有的,成立委托物侵占罪。[19]所以,侵害共同占有的财物是定性为盗窃还是侵占,取决于是行为人单独持有,还是被害人单独持有,若是行为人单独持有则构成 机拿走车间财物的行为,根据当时的法律认定为侵占罪,显然是认为车间工人占有着车间财物。 [34] 参见陆漫:操作工利用当班之际窃取半成品如何定性职务便利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2631.html -
了解详情
而是完全依附于各个独立的人格。易言之,各参与人是不是有责任,责任程度如何,要根据各个共同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加以判断,此即所谓的“责任个别性”。根据这种“违法 处罚。但是,单独考察Y的行为,难以认定成立犯罪。但这样的话,就会导致如下的荒谬逻辑:倘若X只是基于入室盗窃的故意实施了盗窃行为,由于二人的犯罪故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4030.html -
了解详情
2002年全国共发生入室抢劫3.8万起,占全部抢劫罪案件的10.7%。 因此,对于如何准确理解入户抢劫的概念及特征就显得格外意义重大。 (一)对户的理解与 人民法院《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抢劫行为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8054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