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否则,如果适用侵权行为法来保护债权,“就容易混淆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区别,引起法律秩序的混乱”。[3]可见,第三人侵害债权问题在合同法领域因受债的 至使债权受到侵害,应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竟合处理,允许债权人选择。代理人、履行辅助人是否可以成为债权人,应区分具体情况:代理人的行为是否体现被代理人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1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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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意义。体现在:?第一,确立侵害债权责任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侵害债权应看作合同责任的补充。合同责任仅限于缔约的双方当事人之间,若债务人因第三人的 ,但他实施行为时自己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侵害结果的产生,出于过失而非故意,则债务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而第三人得对合同债权人承担侵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2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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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意义。体现在:?第一,确立侵害债权责任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侵害债权应看作合同责任的补充。合同责任仅限于缔约的双方当事人之间,若债务人因第三人的 ,但他实施行为时自己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侵害结果的产生,出于过失而非故意,则债务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而第三人得对合同债权人承担侵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7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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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方可以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相对方如仍需要对方履行或受领,则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并可以追究其迟延履行的责任。基于继续履行而达成 对不可抗力作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可见,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的区别如下:①客观情况不同,前者是起因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412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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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失责 任,因而说,这一条文概括的是全部侵权行为请求权的基础的说法是不够准确的,因为 还没有规定无过失责任的侵权行为。我国台湾民法将这三种形式都 明确表示的意愿占有财产,为过错行为。(7)缔约 过失:如果在宣告其订约的意图并诱使他人为与之订约的发生费用后,任意放弃其意思 ,为过错行为。(8)无视既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11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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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规则对合同条款作解释,并按照解释的结果决定卖方是否负担违约责任。理由:严格地说,本条规定与《合同法》第158条的适用关系不大,但实践中问题不少,且 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的区别在于债务人的债务是否免除,债务加入不免除债务人的偿还债务的义务,而债务转移是将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32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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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方可以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相对方如仍需要对方履行或受领,则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并可以追究其迟延履行的责任。基于继续履行而达成 对不可抗力作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可见,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的区别如下:①客观情况不同,前者是起因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7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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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方可以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相对方如仍需要对方履行或受领,则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并可以追究其迟延履行的责任。基于继续履行而 不可抗力作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可见,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的区别如下:①客观情况不同,前者是起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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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进来无过失责任,因而说,这一条文概括的是全部侵权行为请求权的基础的说法是不够准确的,因为还没有规定无过失责任的侵权行为。我国台湾民法将这三种形式都规定为 人明确表示的意愿占有财产,为过错行为。(7)缔约过失:如果在宣告其订约的意图并诱使他人为与之订约的发生费用后,任意放弃其意思,为过错行为。(8)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1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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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的协议。对比来看这两个规定并无任何本质的区别,只不过是《合同法》把《民法通则》的民事关系具体指明为民事权利义务而已。根据《民法通则》中对合同 予以强制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如果因违法而无效,相对方只能依据缔约过失等责任请求法律予以保护。所以,无效合同以及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根本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9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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