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我国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尚不是一种规范意义的上的诉权,它与宪法所赋予公民的申诉权相比其实并无显著进步与优化之处。民事诉讼当事人所能得到的 凡不合法的再审之诉,法院以裁定驳回。这与我们审查申请为实质审且以通知书驳回形成对比。第二阶段是审查有无再审的理由。这些再审理由都是法定事由,须经法院调查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1292.html -
了解详情
的判决、裁定,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四、时下还存在一种习惯性做法,即来自权力机关即各级党委和人大的个案监督,也是引起民事再审的途径之一。 权大有形同虚设之感,当事人对此极为不满。公民的基本宪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司法为民思想未落到实处。 引发再审的理由过于宽泛。确有错误是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启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0318.html -
了解详情
被告人的申请而启动;大陆法系国家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一般只允许提起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禁止提起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如法国。(注:德国虽允许提起不利于 申诉应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关于再审的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重新审判有再审和提审两种情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0017.html -
了解详情
法律上的认可。这里,参照杨荣新、乔欣提出的约定不上诉原则④,可以制定一种约定不再审原则,即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以书面形式约定对所发生 人,理所当然地有权选择是否诉诸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是:申请再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准予提起再审申请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法律文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556.html -
了解详情
要件(诉讼要件)。原审判决或裁定在诉讼程序方面存在着严重违法的情形或者作为其判决的基础资料存在着严重缺陷的情形,则为再审的法定理由。基于司法消极原则和法院中立原则,法院不得主动启动再审程序。检察院对于涉及公益的民事案件,可以公益维护者身份作为形式当事人提起再审之诉。第七章阐释和讨论与争讼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931.html -
了解详情
事不再理”原则的例外,即虽说是“一事”却“再理”。这些都表明再审与原审的案件是同一,因此,提起再审并不是诉权的再次行使。(二)民事诉权的程序涵义民事诉权的程序涵义 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等)均拥有。(4)根据一事不二讼原则,就同一的纠纷或案件,其诉权仅可作一次行使,而许多诉讼权利(如提证权、辩论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787.html -
了解详情
的申诉。既然法律已经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途径,那么法院自身监督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监督就没有必要了。{5}(P35) 第十一,从抗诉效果来看,我国1991年《 年7月15日);(9)《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0年12月19日)。 [2]参见方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2761.html -
了解详情
解释》第96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有关 的法律关系(诉讼请求、诉讼物)作出的判断一旦确定,便拘束其后的诉讼,适用一事不再理的原则,禁止当事人提起再审,禁止当事人提出与确定判决内容不同的主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1727.html -
了解详情
,应当认为加倍赔偿金是依附于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的一项请求,因而不属于独立的诉讼请求;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五、 号《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等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和申请再审,检察院也不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3684.html -
了解详情
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75、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经过再审或者提审,原判决和裁定均被撤销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104、当事人可以就级别管辖提出管辖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472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