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相冲突,根据《海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作为合同凭证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中的条款,违反本章规定的,无效,可以认定锈蚀 规则保护提单作为第三方可依赖的商业文件的目的相违背。 ( 二) 有利于海运承运人履行其谨慎地妥善地管理货物的基本义务 承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有妥善谨慎地管理货物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30743.html -
了解详情
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1、 原告起诉的根据是代位求偿,也即,取代依法有权根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向承运人主张索赔一方的地位; 2、 本案货物买卖 背书转让。同时,第229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以由被保险人背书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而本案中提单和保险单均已转让给买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0112.html -
了解详情
由来:货主委托承运人运输一批货物,同时向保险公司 投保了海上货物运输的“一切险”,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了事故, 出现货损。货主分别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和 利益内容而 承担各自的给付义务。不真正连带债务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 1、 基于不同的合同所产生的,如本案的保险合同和运输合同中, 保险人基于保险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451.html -
了解详情
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 对自己出具的提单负责,在目的港交付货物给提单持有人收回正本提单是承运人应尽的义务。而且在FOB海上运输合同中供货方相比承运人和收货人处于弱势地位,为体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536.html -
了解详情
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所以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可以认为是承运人是在履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而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则是承认提单所代表的货物所有权。 对外经贸实务》2002年第2期,第15-16页①参见汪杰著:《论提单在运输和流通环节中的不同功能及其区分的重要意义》,载《海商法研究》第四辑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945.html -
了解详情
法院于2001年5月22日决定:托运人、收货人就沿海、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或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 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对于其他的海事请求权纠纷,如提单货物运输纠纷、海上旅客运输中的人身伤亡和行李灭失请求权、船舶碰撞请求权、海难救助请求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104.html -
了解详情
3款对托运人下的定义:托运人为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 《运输法公约草案》中的发货人相当于《汉堡规则》中的第二类 运输法公约草案》在定义托运人的时候,将托运人仅限于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他承担所有运输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而纯粹的发货人的身份本身几乎不会被赋予任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0786.html -
了解详情
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笔者试图从提单业务与民法理论相结合的角度,阐释无单放货的债之属性。 一、无单放货的历史和现状 然而于航运事务中,在目的港 的将货物交付给了副本提单持有人或者提单上载明的记名收货人。其实,此时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能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调整,而应当由提单来调整,即承运人应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3091.html -
了解详情
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笔者试图从提单业务与民法理论相结合的角度,阐释无单放货的债之属性。 一、 无单放货的历史和现状 然而于航运事务中,在目的 的将货物交付给了副本提单持有人或者提单上载明的记名收货人。其实,此时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能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调整,而应当由提单来调整,即承运人应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3036.html -
了解详情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上海瀚航集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物灭失代位求偿纠纷案中,涉案的货物因火灾而灭失,原告向被告主张代位求偿 责任。原告上诉后,二审法院同样认为:根据《海商法》规定,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过失的举证责任,因而原告请求权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证明被告对火灾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01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