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的东西,作为推知未知的参照系。即使是一个错误的前提和假定,也是理解开始的必要条件。 伽氏认为,哲学在认识到成见是人的存在方式后,就要承认理性不 解释者不同而不同,又不存在判断立法原意正误的标准,所以不能根据立法原意来解释、适用法律。 正如有的刑法学者所指出的,之所以采取折衷论,是因为它强调刑法的安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20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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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林教授对此质疑道:即使按照最严格的理解刑法规定的方式,只要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自己是在与他人(不论这里的他人是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一道轮奸妇女, 单一化的评价性规范责任论中植入了对被告人处罚必要性的判断,也就是说,如果对被告人没有进行处罚的必要性,则根本不必要有责任的存在,既然没有责任,作为完整体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63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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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林教授对此质疑道:即使按照最严格的理解刑法规定的方式,只要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自己是在与他人(不论这里的他人是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一道轮奸妇女, 单一化的评价性规范责任论中植入了对被告人处罚必要性的判断,也就是说,如果对被告人没有进行处罚的必要性,则根本不必要有责任的存在,既然没有责任,作为完整体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63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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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整体便无,一有则其余即整体待定的判断思路(而德国犯罪论中即使案件只具部分条件的意义,亦可独立成就一种须由刑法进行规制的客观不法行为)。任一要件均具有 行为的瞬间心态进行分析,即主观上有无罪过,有故意还是过失的罪过,并考虑主观方面要件中的其他特殊问题(如犯罪的动机、目的及认识错误等问题)。 须说明的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35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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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整体便无,一有则其余即整体待定的判断思路(而德国犯罪论中即使案件只具部分条件的意义,亦可独立成就一种须由刑法进行规制的客观不法行为)。任一要件均具有 行为的瞬间心态进行分析,即主观上有无罪过,有故意还是过失的罪过,并考虑主观方面要件中的其他特殊问题(如犯罪的动机、目的及认识错误等问题)。 须说明的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26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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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决定存在了吗? 把客观事物本身不看作事实,却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判断看作事实,是明显讲不通的。那么,上述观点为什么不把客观事物看作事实呢?持上述观点的学者 始终在不断巩固、不断扩大、不断深化。所谓不断巩固是指,人反映事实,有准确的,有不准确的,还有错误的。在认识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保留反映准确的,改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78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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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殊的犯罪要素(事实行为认识)进行判断。将犯罪成立与否的判断分为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刑法规范认识的程度和事实行为认识的程度),那么,首先进行事实判断,然后 程序系以犯罪证据之出现与证实,始得认定有罪。如此之认定过程比较不易造成司法错误;否则,若未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则因先入为主之人类习性,而易生有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46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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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双重处罚,明显有悖于法治原则。 2.抢劫罪说错误理解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关系。如果某种行为不是实行行为,即使 行为是否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是行为的客观属性,并不由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所左右。行为人对此是否有认识只是判断行为人有无抢劫故意的判断根据。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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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现行法设定了目标和原则,这种目标和原则是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这方面刑法上的例子有:对排除故意的犯罪事实性错误的规定,理性地扩展到了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错误 ,1991年版,第182页以下;罗克信(注释9引书),11。 {20}对间接故意的判断,参见弗里希(注释9引书),第31页以下,第46页以下,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25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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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法秩序的命令与诫命而目的性地介入自身意欲的能力的判断。 Otto在其刑法总论的教科书中结果客观归责的基础一章以此为开篇。一个没有成见、又未受法学教育 所排除的首先是主观不法,而不是罪责,即使存在的这个意识是错误的。{15} 在检验犯罪的所谓罪责阶段,被探询的并非罪责,而只是探询,是否存在例外的理由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74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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