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体物的依附性,在权利内容上具有支配权和绝对权的性质,在变动规则上也与物权变动规则有所不同。既有的物权观念和物权规范未能将其涵盖,盖因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历 便利地将此物与彼物分开,进而更为有效地对其加以利用,实现物的效用,发挥物权的效力。虽然在物权法上并未要求权利人对其支配之物必须取名,但对于大多数物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5787.html -
了解详情
转让财产的权利,就是对于处分的动产和不动产份额,其效力及于特定财产的全部。 但也有的学者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效力除了上述的一般效力以外,还具有债权和物权的特殊效力,债权效力即优先购买权具有债的效力,不能影响出卖人和第三人的买卖合同的效力。物权的效力是指优先购买权具有对世性效力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5767.html -
了解详情
意义的分类。因此,杨文以地上是否添附不动产的标准将我国土地用益物权划分为永佃权和地上权,并不妨碍以土地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不同将我国土地用益物权划分为 我国现代社会的基本观念了? 第三,权利效力上的分析。完善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农地使用权虽也是在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土地上依合同设定,但其一旦被设定,就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0812.html -
了解详情
,一种观点认为,相邻关系的主体即为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包括不动产的所有人、用益物权人以及承租人等依合同关系合法占有他人不动产的人,[18]或者是对 [65]个别学者主张以相邻关系吸收地役权,并明确赋予相邻权从属性物权效力。参见房绍坤:《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9页以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8896.html -
了解详情
将其纳入动产担保交易法,并无障碍。第二,关于所有权保留买卖交易,传统普通法认为买卖合同之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买受人给付价金之前标的物之所有权或财产权仍由出卖人 效力,如普国私法赋予当事人已登记的不动产租赁权以物权效力。后者由法律明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物权法定主义肇始于罗马法,现今多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6121.html -
了解详情
,这种流转无疑是由当事人双方的债权合同和物权行为共同完成的。 那么问题是,是否有必要因而使物权行为的效力独立于其原因-债权合同呢?基于上文分析,我们 是否。当然,不可否认,由于占有权利外形准确率低,基于占有公信力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特点上并不同于不动产公信力制度。为兼顾所有人利益及交易安全,这就要求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3620.html -
了解详情
。该理论的核心是,无论民事主体因何种原因而进行物权的变动,他们关于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均成为独立法律行为,其效力和结果与原因行为各自没有关联。从上述思想出发, 理论建立的公示公信原则,借助于不动产的登记和动产的占有交付的公示作用使物权变动具有公信力.建立了完善的对第三人保护的规则.这也符合了当代发达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8397.html -
了解详情
中被称为合意,以与债权法中一致的意思表示即合同相互区分。 2.抽象原则。该原则的基本意义是,物权行为在其效力和结果上不依赖其原因行为而独立成立, 的规定。在法学上,这种合同属于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因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只能在登记时生效,动产物权的变动只能在交付时生效,故合法成立的合同也许不能发生物权变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436.html -
了解详情
的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及不动产与动产公示方法、公示的效力规定,产生极大冲击,甚至危及物权制度与体系的逻辑性、一致性和严密性。其二,对于种类庞杂、数量难计 改为登记对抗主义。因为即使当事人没有就动产抵押进行登记,抵押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已经产生,只要合同的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就应当在当事人之间生效。事实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383.html -
了解详情
得到充分清偿,抵押权人才可以根据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对善意受让人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9]. 此理论综合了抵押不动产转让中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和制度设计(七),实为一 实行登记对抗主义,也为日后普遍推行准不动产的登记公示原则和物权变动的强制登记主义作好了一定程度的现实铺垫。 注释: ①通常为所有权人。 ②唯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114.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