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罪。如前所述,之所以日本理论及判例通常否认移置逃逸成立故意杀人罪,是因为日本刑法理论通常认为,无论第217条的单纯遗弃罪还是第218条的保护责任者遗弃 移置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死亡危险升高的,通常能肯定移置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故意杀人罪;积极移置没有导致被害人死亡危险升高甚至降低危险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2231.html -
了解详情
不是让他人替自己的意志奔腾,而是让他人替自己外部态度奔腾,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就是为解决这种客观事实的奔腾而创立的理论;利用过去的所作所为, 论教唆犯》,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3-74页。 [12] 见《全国刑法硕士论文荟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33页。 [13] 陈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176.html -
了解详情
身体动作, 便不属于刑法中的行为。 2.有意行为说。后来的自然行为论者开始肯定行为的意思, 认为意思是身体举动的原因, 肯定其间的因果关系, 认为行为是基于 , 系行为之不作为, 非任何行为, 作为与不作为, 系居于所谓A与非A之关系, 此为误解行为,为作为有以致之。不作为, 乃以一定积极的动作之作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0729.html -
了解详情
类型性(处罚的框架范围)而无限定地肯定共犯的成立范围,只要能够肯定因果关系就承认成立共同正犯。[42]但是,诚如日本学者前田雅英教授所指出 犯を区别するということ》,弘文堂2005年版,第32页。 [42] [日]井田良:《刑法总论の理论构造》,成文堂2005年版,第353页。 [43] [日]前田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0970.html -
了解详情
,与许多存在于民法与其他法律的特别民事侵权规范之间,形成普通与特别的关系。惟仍应注意,有些提到损害赔偿的规定,其实只是基本类型的“引致”( 处于类似刑法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保证人地位”(Garantenposmon),而于得作为而未作为时构成“行为”,[33]从而不会发生在违法类型对权利侵害有因果关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670.html -
了解详情
,与许多存在于民法与其他法律的特别民事侵权规范之间,形成普通与特别的关系。惟仍应注意,有些提到损害赔偿的规定,其实只是基本类型的“引致”( 处于类似刑法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保证人地位”(Garantenposmon),而于得作为而未作为时构成“行为”,[33]从而不会发生在违法类型对权利侵害有因果关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325.html -
了解详情
问题二、教唆犯对加重结果主观归责问题三、结果加重犯的未遂与教唆犯的主观状态关系教唆犯对加重结果的责任承担问题,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而 纵的共犯”之称,②这对于正确揭示共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有道理的。对此,日本刑法学者牧野英一曾经指出:“我们认为应从如下两个方面观察共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331.html -
了解详情
,这种评价是在一定的人格支配之下的行为,而不是单纯的因果行为或者目的行为。 Ⅱ 在现代刑法理论中,行为的至尊地位牢不可破。一切如欲作为犯罪处理的对象, 上,提出资格主体与身份主体的区分,指出一定的人要成为犯罪主体进入刑事法律关系领域,必须事先要取得一定的资格,犯罪主体实际上是以这一主体事先达到刑事责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671.html -
了解详情
。{13}特拉伊宁的上述观点在当时苏俄刑法学是受到非议的。对此,我国学者作了以下评论: 特拉伊宁有关因果关系作为刑事责任根据的因素没有被学者们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141页。 {25}参见赵秉志等:《全国刑法硕士论文荟萃(1981届-1988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65358.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人新的主观罪过。虽然从自然因果关系上看确实是一个因果流程,但是当先前行为完成后,任由该因果流程继续发展是被刑法禁止的。这种禁止不单单 303. [26]前引[9]。 [27]前引[9],s. 180 。 [28]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是刑法明确规定的义务,但这里并不是纯正不作为,因为从本条法定刑来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64304.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