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时就有行为非法所禁者不罚(nulla poena sine lege)的原则。其缺点是由于立法者的疏忽而使个人及社会蒙受了伤害,这是不公平的。 二、 订立 。关于他们所受的教育和生平的事功及著述可看李贵连教授的《沈家本传》(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和《沈家本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2991.html -
了解详情
认为是具有支配权的。这被称为观念上的支配权。——即:在对物进行非法占有侵夺的情况下,被侵夺人对侵夺人的关系中;继承开始时继承人虽然没有现实 围起的护栏保护内部和平的房基地(HausundHofraum)。 而德国学者阿尔布雷希特则不是从Were作为围起护栏之地的语源来探究Gewere的概念的。而是力图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1355.html -
了解详情
,都不具有刑事证据的性质。证据具有合法性特征是不能否定的,收集证据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非法收集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予以排除。只有将由非法渠道 罚款或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1]如被传到庭的证仍拒不作证,致命案件无法审理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高额罚款或一定时间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7138.html -
了解详情
营利性服务的工作。如果他人并未从事这种营利性的工作,而强迫他人将自己所有的某种商品如祖传之物卖给自己或者强行没有从事搬送煤气的人为自己搬送煤气、未从事饮食、住宿 能以本罪论处。此外,服务而是合法的营利性的服务。倘若不是合法的服务,如强行为己提供卖淫、赌博等非法服务或者为己洗脚、倒尿等侮辱性服务,则也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911.html -
了解详情
人,提供一种获得快捷司法审查的机会。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防止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的剥夺。根据美国的司法实践,任何受到羁押的人如能证明这一羁押违反宪法, 机构将被羁押者带到法官面前,并向法官说明剥夺该人人身自由的理由。如果法官发现羁押是不适当的,就可以发布人身保护令,命令释放被羁押者。对于这一司法令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253.html -
了解详情
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贪污、受贿、挪用、侵占、诈骗、洗钱、抢劫以及盗窃等通过非法途径取得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可谓得手容易发现难! 即使发现了也很难将损失 结论 通过对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难”现象的剖析,作者认为“执行难”问题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是由我国现阶段立法上的先天缺陷造成的。为此,我们有必要对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418.html -
了解详情
无聊的分类,而这恰恰促成了普通法的理性化发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区分清偿债务之诉和返还被非法占有的动产之诉,[12]密尔松指出:“这一发展是 第90页,第11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 1964年3月第1版 [18] 详见《为什么我不是一个基督徒》、《宗教与科学》等等 [19] 对于这方面的资料,建议参见孟德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801.html -
了解详情
者,其事大关世道人心,如纲常伦纪、教养大典,则宜立法以为准焉”。“以法法之”之“法”,不是一般的“法”,而是治理天国的新法。这种新法,立法人是经过磨炼, 林则徐反击侵略者的有力武器。在《拟颁发檄谕英国国王稿》一文中,针对殖民者的非法鸦片贸易,他严正指出:“弼教明刑,古今通义,譬如别国人到英国贸易,尚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702.html -
了解详情
今天的话来说,关乎政治统治的正当性根源,这就异乎寻常的肃穆、庄重,这就不是任何人都能随便谈论的,它被认为主要是”圣人“、”圣王“、”君子“、”大人“们 良法”,即体现人们共同愿望和利益的“法”,“朕即法”的“法”是“恶法”,在法治理论中,“恶法非法”。 在中国,法律作为政治统治之工具的观念根深蒂固,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201.html -
了解详情
的王国,而不是人的王国”的问题,指出,法治国的标志就在于“每一个政府的基础或中心就是它的基本法律。”[8]三、法律权威的缺失:“非法”改革的根源 历程,本来按照现代理性的“去魅”逻辑,现代因素越是深入到非西方的社会结构中,传同“生活世界”的空间就越趋于萎缩,直至最后消失,因此,现代化的过程应当是法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893.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