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细化。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 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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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相适应原则得到更加深入、细致的贯彻,使共犯更易于认罪服法,从而有利于刑罚的目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徐 1981年版,第52-54页。 [6] 张铭楷:《教唆犯不是共犯人中的独立种类》,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58页。 [7] 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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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独立的不同性质犯罪。同样由于它的刑罚宣告或者发生时间的不同。又把不同种类数罪分为刑罚宣告前的不同种类数罪和刑罚宣告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又发现或发生的不同 单一罪,而不能以数个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为简单相加。(2)单一罪在运用刑罚和追诉时效上以及诉讼程序上的法律特征。由于单一罪状复杂多样,情节各异,因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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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并罚,即首先对每次犯罪按照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区分出犯罪人种类,对犯罪人判处一个合理的刑罚(宣告刑),之后再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对多次犯罪实施数 在一罪处理模式中,无论是累计数额处罚还是从重处罚,都有可能无法区分出犯罪人的种类,导致犯罪人区分在定罪上的意义根本无法体现。而且因为犯罪人的区分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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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国资格刑的缺陷 我国资格刑存在诸多缺陷,较为突出的有: 1. 刑罚体系中资格刑种类不完备 我国刑法仅有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两种资格刑,因而其 资格从而禁止其从事相应职业。 (二) 增设资格刑的复权制度 为了消除资格刑刑罚过剩的弊端,同时,也是为促进罪犯积极悔过,许多国家都规定了资格刑的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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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又被称为非刑事处理方法、免予刑事处理方法,我国刑法学界通常认为,非刑罚处罚方法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于犯罪分子直接适用或者建议主管部门适用的刑罚 方法种类偏少、体系性不强。中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存在七种非刑罚处罚方法,但总体而言,种类偏少,即使与《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18条相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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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则不但不利于鼓励自动供述同类罪行,而且会使供述尚未掌握的同种类重大罪行不能得到从轻处理。换言之,不仅可能缩小自首的适用范围,削弱自首制度 自首制度。 于志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1 参见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94-396页。 2 参见张明楷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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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自首,则不但不利于鼓励自动供述同类罪行,而且会使供述尚未掌握的同种类重大罪行不能得到从轻处理。 另一种观点认为,此种情况不能以自首论,司法 条件的缺省,自首制度的价值实现都无从谈起?换句话说,刑法是否将单个成立条件放入刑罚制度中给予单独评价?笔者认为,刑法关注的是自首的完整状态,缺失其中任何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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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犯罪人应执行的刑罚。所谓判决宣告以前,是指判决尚未宣告或者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 对于判决宣告以前 并科原则直接合并执行即可。至于同种类的附加刑笔者认为应该采取限制加重原则进行并罚。 结语: 数罪并罚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已经在我国建立起来,也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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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犯罪人应执行的刑罚。所谓判决宣告以前,是指判决尚未宣告或者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 对于判决宣告以前 并科原则直接合并执行即可。至于同种类的附加刑笔者认为应该采取限制加重原则进行并罚。 结语: 数罪并罚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已经在我国建立起来,也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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