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物权中加以规定。第三,直到交付时止,物权合同可以由任何一方予以撤销[59]。事实表明,如果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附条件转让其所有权,出卖人可以在交付 所有权。结果,他可以将一个完好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二受让人,他的债权人也能够从这些财产中获得清偿。 有些情况下,采用其他的制度也可以获得与物权合同理论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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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物权中加以规定。第三,直到交付时止,物权合同可以由任何一方予以撤销[59]。事实表明,如果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附条件转让其所有权,出卖人可以在交付 所有权。结果,他可以将一个完好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二受让人,他的债权人也能够从这些财产中获得清偿。 有些情况下,采用其他的制度也可以获得与物权合同理论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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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制度;针对债务人赖帐问题规定债权人撤销权制度;针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规定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制度,等等。再如物权法针对公权力的滥用问题规定物权具有排他性效力,规定 中的私权理论》,第13页。 [17] 转引自陈根发《论日本法的精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页。 [18] 据不完全统计,1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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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而免除债务后,对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请求权的消灭,以及对不可抗力之前取得的债权人的给付返还义务,规定得十分清楚。 三是《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其第 第一,在制定《民法总则》或者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当规定成年监护制度,改变原来只规定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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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两个方面:一是实行无过错原则,即债务人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对债权人负责;二是负连带责任,主要在于加重责任。严格责任原则既适用于商主体 王泽鉴。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8]焦富民。论经济法责任制度的建构[J].当代法学,2004,(6):4850. [9] [法]伊夫居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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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以德国法系的债法为主,兼采法国法系的一些制度,如债权人的代位权(73条)、债权人的撤销权(74条),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需要解除合同(94条 ,以防止诈欺与伪证;又可以避免轻率订立契约。(注:杨桢:《英美契约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四章。)后此法典几经修订,又为美国所继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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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当事人遭受程序不利益。各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规定,如第一审程序有重大瑕疵的,第二审法院得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五)选择结案方式的权利这是 程序选择权这一类民事程序多见于商法中。如各国普遍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有选择和解与破产清算的权利。又如在票据丧失后,虽然英美法国家多规定适用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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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范围的原则性规定;赔偿损失与违约金和定金的关系;承担责任与实际履行的关系;迟延履行责任;债权人的责任等。对违反各种债的具体责任,在有关部分作规定。侵害物权、 竞合等。将侵权责任作了专门规定后,对物上请求权可不再在物权编作为独立的制度规定。但是,对请求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或称妨害除去)和消除危险(或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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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诚信原则不再是仅约束债务人的原则,而且成为债务人与债权人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并以此作为一项最基本的原则以指导整个民法体系之构建。这是 赋予一方对因恶意、欺诈和胁迫所产生的婚姻享有撤销请求权,故以诚信原则为基础确立了婚姻关系中一夫一妻的基本制度。我国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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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不动产附合制度从本体论、衡平论和衍生论进行了研究,对不动产附合传统构成要件做出修正,提出了“一般三要件说”,并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动产与 人负返还价额之义务。3、关于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内容由于不动产附合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毁损物的价值,故各国立法大多明定债权人仅得请求其价额或赔偿其损失,而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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