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因为矫治概念已内含教育因素,所以不必赘加教育二字。还有人建议采用收容教育法。将劳动教养措施改为违法行为矫治法这个名称也许未必十分理想,但如果想 收容教育,是1993年9月4日以国务院发布规定由公安部负责解释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外所添加的解释走私货。其二,2005年出台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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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工伤确认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卖淫嫖娼人员被收容教育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定伤残程度五级和六级有关待遇发放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01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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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55)、屡教不改的,(56)包括有重复吸毒和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57)二是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分或者不起诉, 还有一项很值得关注的制度,即收容遣送,它最初是针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参见1982年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后来经过1991年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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