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犯,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据此,对被告人吕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 尹朝生 审判员曾建良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刘某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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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人在公共场所持械伤人,社会影响恶劣,故不予适用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某百三十四条第某款、第某二条第某款、第某十五 份。 审判员黄某美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龚淑娟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某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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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三日 代理书记员黎聪 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十二条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 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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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 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 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 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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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前已准备投案的意见,因无证可查,不予采信。被告人杨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2006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六)》和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 处罚。 根据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性某、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七十二第一、二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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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人邹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 份。 审判员黄健美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郑夙娴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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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 份。 审判员黄某美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李珊珊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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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胡某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某百三十四条第某款、第某十五条第某款、第某十 一份。 审判员黄健美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李珊珊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某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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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自首情节的辩解理由依法不能成立,但可酌情从轻处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某百三十四条第某款、第某二条第某款、第某十五 武 人民陪审员翁志红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李珊珊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某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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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根据二被告人的罪责,依法分别予以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一款、第十二条第一 。 审判员黄健美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李某珊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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