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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X、程X户籍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程某甲、程X、程X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株洲市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程某甲、程X、程X犯故意伤害罪名成立。本案系民间矛盾引发,被告人程某甲、程X、程X能自愿认罪,并达成调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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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被害人同时请求对被告人蒋某从轻处罚。 认定上述事实证据有:1、被害人周X峰陈述;2、证人蒋X苟、谭X、刘XX、欧XX 已构成故意伤害。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蒋某犯故意伤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蒋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了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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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与被害人邓X春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已履行。 认定上述事实主要证据有:1、被害人邓X春陈述;2、证人邓X秋、胡XX、周X养、周X 、和解协议、收据等书证;6、被告人何某供述。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犯故意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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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刑诉字(2012)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董x犯故意伤害,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认为符合开庭条件,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征求公诉机关、被告人董x意见, 证实。上述证据均经庭审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董x伙因琐事而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轻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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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实不符;除其之外,被害人也与别人发生过厮打辩解不影响本案事实认定和其故意伤害成立;关于被害人许泽平主要是因为喝酒过多导致死亡辩解 ,积极赔偿,其本人书面保证不再危害社会,其所在村民委员会愿意进行帮教,符合适用缓刑条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王某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李某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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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当以故意伤害追究被告人阮某、苏某刑事责任。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有,应当作出有判决;审判长宣布休证据和有关依据法律认定;(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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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1月 ,谅解意见书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案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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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李某证言、鉴定结论、户籍证明、协议书、收条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正阳县人民 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不至再危害社会,符合适用缓刑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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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规定之从轻处罚情节。请求依法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代理人要求追究三被告人故意伤害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x.54元。 被告人仵某辩解,对起诉书指控 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3、被害方有一定过错;4、本案不能认定为特别残忍手段;5、按照量刑指导意见,应在四年内处罚。 被告人李某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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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因琐事结伙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人、怀孕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人,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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