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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勾某于X年X月X日出生。3、2010年3月8日由双方签字、捺印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主要内容:婚生女孩勾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300元,支付 一套、三组合沙发一套、组装电脑一台、茶几一张、六把椅饭桌一套。婚后共同财产有:格力壁挂空调一台、组装电脑一台、邦德电动车一辆。案经调解未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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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某甲不全流产,并患有口唇疱症。 7、协议书,证明原、被告于结婚前一天2009年4月1日签订协议书,约定婚后如一方变心,变心一方要补偿对方x元。 被告周某甲提出原、被告婚后所住房屋,由原告父母赠予原、被告,系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观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不能成立。被告周某甲没有固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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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3、被告在2008年分得x元,2009年中间分了x元,年底还没有决定分,也不知道分多少。 经审理查明,原告陈某某和被告彭某某于2007年12月3日在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写明“郑州金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郑州金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应得股份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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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孩子抚养及公司债权、债务达成了协议书,但被告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交付财产,还对原告财产进行占有,同时被告离婚时隐瞒债权,私自收取债权,被告侵占 驻马店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款x.60元依协议由原告承担。对被告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主张,因缺少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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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登记离婚,就本市闵行区X路X弄X号X室房屋分割签订协议书,约定:1、上述住房一套产权,归甲方(即本案被告)所有;2、乙方(即本案原告 亦表示同意,原被告已无和好可能,故本院准予原被告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本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本市闵行区X路房屋系原被告共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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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共同出资购买,且被告亦出示产权效益分配协议书证明了共同出资情况,故对于该门面是否系夫妻共同财产不予确认,在本案中暂不予处理。原、被告所购基金 另行起诉解决。对夫妻共同财产判决是正确。 本院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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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小孩杨x由被告负责抚养,原告每月可探望一次,需经被告同意方可见面;共同财产位于原新晃烟厂生活一区二栋一单元一楼住房一套归被告所有。原、 事实; 2、出自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离婚协议书1份,证明原、被告于2007年12月26日自愿离婚及对小孩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事实; 3、2008年4月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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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二)本人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 有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其与孟XX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已明确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民政局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李XX与孟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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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有效协议,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原、被告离婚后,按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按每月200元支付其女儿抚养费,但没有证据证明被告 宜。关于被告称已向原告支付x元是女儿抚养费理由,因双方在离婚前,面的车是共同享有财产,且对财产处理是由被告一手经办,被告向原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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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3份,以证明原告曾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事实; 3、原、被告离婚协议书1份,以证明双方曾协议离婚事实; 4、被告于结婚前后向原告提交 、原告提出离婚,令被告很伤心,被告不是过错方,没有任何对不起原告事,如果坚持离婚,除分割共同财产外,赔偿被告精神损失费5万元。为支持其辩解主张,被告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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