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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审判员唱英梅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开庭公开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谢某某委托代理人程某、董某某,被上诉人新民市公安局大柳屯公安派出所(以下简称大柳屯 偏轻,应予行政拘留主张。因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上诉人并无证据证明原审第三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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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苗,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原告给予行政拘留5日行政处罚,并于同日送汤阴县拘留所执行。原告不服于 地埋线刨开扔在田地上面,并毁坏了刘XX田地和麦苗违法行为事实,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原告进行了告知,所以我单位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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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规定,原告行为构成违法,应当处罚。被告 )决字[2008]第X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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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事实错误。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规定,安阳县公安局具有对本辖区治安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职权。经查,安阳县公安局作出 申荣安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800元。2、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撤销治安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申荣安殴打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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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错误。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规定,安阳县公安局具有对本辖区治安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职权。经查,安阳县公安局作出 ,依法对霍某某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800元。2、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撤销治安行政处罚决定错误。霍某某殴打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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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最后作出裁决,亦符合法定程序。被告在查明原告实施了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之行为,对其作出3日拘留处罚,亦考虑到本案具体情况,处罚适当,符合法律规定 》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王某甲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郝亚丽 审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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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一般代理。 原告李某甲不服被告鹤壁市公安局山城区分局(以下简称山城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于2008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08年11 ,载明:对李某甲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决定,以此证明山城分局依法履行了向李某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享有复议权和起诉权程序; 8、传唤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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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公安局对原告罚款200元属“明显不当”应当变更为治安行政拘留处罚事实依据。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人 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曾瑞才 审判员冉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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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某予以治安行政拘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汤阴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依法应予维持。王某某要求行政 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王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戴海波 审判员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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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苏某某予以治安行政拘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汤阴县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应予维持。苏某某要求 赔偿请求。 苏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1、苏某某因举报土地违法案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逐级依法有序信访,均被县、乡政府拦截。2008年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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