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035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原告支付,现杜某婷表示愿意随原告一起生活。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本院调查笔录等证据与庭审笔录相互印证,足以证明。 本院认为,原、 尽抚养义务,故对原告要求抚养杜某龙诉某请求不予支持;关于原被告共同财产分割,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对 ...
//www.110.com/panli/panli_36016980.html-了解详情
某,2010年3月18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通过定边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其中在共同达成离婚协议第四项中明确约定由被告于2010年12月前给原告 提交以下证据: 1、2010年3月18日双方所达成离婚协议书,主要证明离婚时间、婚生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和被告应给付原告x元。 被告辩某,原告 ...
//www.110.com/panli/panli_35096341.html-了解详情
身心疲惫,且双方长期异地生活,加剧了矛盾,导致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有共同债务人民币90余万。因原告具有抚养孩子优越 与被告离婚,案经审理调解,被告陈某乙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双方因子女抚养及共同财产分割发生争议,致本院调解无效。 另查原告陈某甲于2010年10月 ...
//www.110.com/panli/panli_34169971.html-了解详情
,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朱某甲主张双方之间不存在债务关系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根据,本院不予支持。但2008年8月4日签订离婚协议书中又约定了所有债务由双方各半承担,根据双方陈述及其他有效证据,至少可以确定双方离婚时有共同债务15万元,该离婚协议签订时间在朱某甲 ...
//www.110.com/panli/panli_34085223.html-了解详情
这名存实亡婚姻中解脱出来,故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婚后共同财产要求依法分割,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白某甲辩称:原、被告感情很 夫妻感情,双方应当共同面对,积极求医治疗,以便双方生活能够和谐,促进夫妻感情恢复。原告提交离婚协议书及现有情况无法认定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故 ...
//www.110.com/panli/panli_33693348.html-了解详情
财产分割协议,2009年2月26日上诉人亲自书写了离婚协议书。至今夫妻双方无和好愿望,感情彻底破裂,一审判决正确,请求二审维持。 经审理查明:原审查明 ,应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审判决据此准予双方离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关于双方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原审判决结合双方当事人实际居住状况,依法确认 ...
//www.110.com/panli/panli_33550146.html-了解详情
被告父母共同生活,抚养费主要由被告承担,原告承担了部分小孩生活费、教育费。另查明,原、被告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 本院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 ,在分居期间二人均没有挽回夫妻感情意思表示,且很少联系,原、被告分居至今已三年有余。在诉讼期间,被告在原告寄出离婚协议书某签字同意离婚,综合 ...
//www.110.com/panli/panli_32855368.html-了解详情
,婚生子吴某博由原告抚养,抚养费自理。 被告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离婚协议书一份。此证明同意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自理。 上述证据经审查,本院认为: 离婚没有共同财产、债某、债某,2010年至今长期分居。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离婚,被告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表明自己意见 ...
//www.110.com/panli/panli_31436671.html-了解详情
元;株洲市X区X栋XX号安置房属于被告与原告夫妻共同财产。 证9、人民调解协议书。证明原告与被告婚后搭建棚屋已被征购拆迁,该棚屋征购款属于原、被告 依法予以支持。关于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告要求位于天元区X区X栋X号房屋归其所有,被告主张该套房屋系其个人财产,但没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不予采 ...
//www.110.com/panli/panli_30128046.html-了解详情
4、村委证明,证明被告外出地址不祥; 5、离婚协议书,证明原、被告夫妻不好; 6、调查吴紫薇笔录,证明被告外出、地址不详; 7、调查李某珍笔录, 号证据,经双方庭审质证,无异议,原、被告关于原告过错及共同财产事实一致陈某,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1998年 ...
//www.110.com/panli/panli_30025816.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