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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本案争议房屋不属于两被上诉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房屋所有权登记只是房屋所有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政管理方式和证明,权属登记实际权属状况不一致时, 均不成立,且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时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李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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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卖房事实知情并同意,不存在黄某乙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黄某乙诉讼请求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退房退款,均没有 本院二审查明事实除原审查明事实一致外,另查明:一、根据双方上诉及答辩情况,本院归纳二审争议焦点为本案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在辩论过程中,黄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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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子、10条床单。原被告婚后无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后虽已共同生育两子一女,但未某建立牢固夫妻感情,被告2008年以来一直对 被告自理。原告庭审后表明将其婚前嫁妆留给两个儿子,系原告对自己民事权益处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不持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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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愿意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应得份额。 上述事实,有原告陈述、双方户口本复印件、望城县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望城县X镇X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予以佐证,足以认定。 可能,故本院应准予原告被告离婚。原告在诉讼中表示愿意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应得份额,属于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处分自身财产,本院予以尊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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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996年12月4日购得。 原审认为:董某段某系夫妻关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齐某某得知段某欲出售房屋信息由段某姐夫张伟提供、双方签订协议后 董某负担。 董某上诉称:1、原审认定上诉人对出售房屋事实知情是错误;2、段某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属无权处分,其行为应为无效,上诉人请求收回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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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屋是被告父亲所有,故不能认定该栋房屋及杂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庭审中,原告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得份额表示放弃,是处分自己权利行为,本院予以认可。被告在 二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宗某某被告罗某某离婚。 二、夫妻共同添置豪达男式摩托车一辆、彩电一台归被告罗某某所有。 本案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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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偿付利息,说明郭某、胡某某已一致确认人民币10万元借款事实,则胡某某对上述婚前财产经营、管理仅郭某产生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胡某某婚前财产性质仍 某,签订日期为2006年5月16日。 郭某又对原审认定“原、被告(郭某、胡某某)婚后,未以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到该股票帐户”有异议,认为不是事实,婚后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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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使用。现上诉人权某某以被上诉人余某某未经其同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余某某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原审法院认为:权某某余 无效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故其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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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归还当金。嗣后,典当公司向孙某甲、让某某发函,要求孙某甲、让某某协商归还借款事实或处分抵押房屋等事宜,但孙某甲、让某某未予配合解决。 五、 实收借款2,195,170元。三、孙某甲、让某某系夫妻关系,借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让某某应对借款共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合同约定,违约须按借款金额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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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其余关于“无住房、婚后无财产、婚续期间无债务”内容,明显本案查明事实不符,原审法院不予采信。关于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家用电器等)及共同债务 李XX名下,其行为应视为离婚前李XX李XX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处分。因被上诉人李XX对夫妻共同债务多承担x元,且冰箱、彩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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