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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2002)X号《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批复》规定,原告该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被告陈某某、杜某某、唐某甲 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其死亡赔偿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关于一审判决对本案相关赔偿费用处理方法是否有误问题。根据《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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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李某丁要求被上诉人财保信丰支公司赔偿精神损失理由也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中免赔条款,只对保险合同当事人 元为宜,上诉人要求增加精神抚慰金上诉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采纳。被上诉人李某丁答辩称其不应承担精神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且未在法定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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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如何确定问题。根据我国民法理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本院认为义务帮工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是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即基于被帮工人是受益人,且在帮工活动中也有 精神障碍,并未明确指出原告陈某某丧失劳动能力,故对其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予支持。对原告主张精神抚慰金,因张越善系意外死亡,其本身对意外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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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原告是在乘坐该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时为该车辆车上人员,不是第三者,保险人无直接理赔法律依据,故被告周某某依法应按其事故责任承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后 ,但原告并未向本院提供其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证据,故对其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原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本院将根据原告在本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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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李某甲造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x元。 上述事实,经 赔偿。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期治疗费、整容费,因精神损害抚慰金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后期治疗费、整容费目前尚未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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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元;赡养费2741元,原告计算并无不当,可以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x元,因《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及包括以下方式:……(二)致人死亡, 。2、一审判决只认定了损失而未扣除上诉人垫付x.85元。3、一审判决死亡赔偿金过高没有法律依据,户籍证明已经证明死者是农业户口,其寄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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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维持;至于上诉人许某某认为一审认定该项费用依据不足上诉张,因其未提交证据予以反驳,故本院不予支持;(2)精神抚慰 本院对上诉人许某某该项上诉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上诉人杨某某经济损失为:医疗费x.46元、护理费219.24元、误工费9006元、残疾赔偿金x元、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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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为109.7元。原告主张死亡赔偿金x元,因不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赔偿项目,故一审法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张丧葬费x.5元,根据相关规定 下发通知,不具备司法解释所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能作为审判案件法律依据。2、《通知》法律效力低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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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依法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处理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纠正。对交通费人民币1772元,因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对丧葬费人民币7355.50元、死亡赔偿金人民币x x元。对上诉人认为尸体不应当解剖,对解剖费不应支持上诉主张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法医解剖费人民币5000元应予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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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主张,不予支持。原告主张交通费用500元,因未提供有效证据,不予支持。原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李某甲主张原二审法院支持部分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过低理由亦不充分,再审不予支持。综上,原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并无不当。依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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