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系自由恋爱、自主登记结婚。但婚后因双方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关系发生变化。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关系 ,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宁国生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邹晖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有 ...
//www.110.com/panli/panli_32814175.html-
了解详情
。 经审理查明,原告系再婚,于2008年12月经人介绍与被告相识,确立恋爱关系,2009年4月双方在衡阳市X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一般。但 已破裂,其主张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只要双方珍惜已建立起来的夫妻感情,正确对待和处理婚姻家庭关系,顾全家庭利益,各自正视自己的过错, ...
//www.110.com/panli/panli_32756796.html-
了解详情
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原被告在相识恋爱的基础上自主决定结婚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因家庭琐事 原被告多沟通交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维护平等、和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其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某婚姻法》第三十二 ...
//www.110.com/panli/panli_32715105.html-
了解详情
原告:姜某 委托代理人:耿丙江,新安县新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梁某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生,住(略) 双方应当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本案原告姜某和被告梁某于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于1999年12月31日登记 ...
//www.110.com/panli/panli_32644075.html-
了解详情
无和好可能向法庭提供充分证据,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据此,无法确认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 综上,本院为维护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 ...
//www.110.com/panli/panli_31275341.html-
了解详情
X月X日生,汉族,新宁县人,公务员,住(略)。 委托代理人陈相佳,新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吕某,女,X年X月X日生,汉族,新宁县人,农民, 、被告自愿缔结婚姻,应当互相尊重,相互照顾,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某、文明的的婚姻家庭关系。原、被告婚后较长时期内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现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 ...
//www.110.com/panli/panli_31200350.html-
了解详情
被上诉人是否应全额返还婚宴酬谢某甲。上诉人所称的婚宴酬谢某甲,系婚姻存续关系期间取得,是宾客对新婚夫妇的共同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平均 海 代理审判员雷闻 代理审判员杨某平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代理书记员韩淑静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30752305.html-
了解详情
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甲与被告唐某系邻居,自小相识,后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于2009年5月25日在新宁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婚后由于被告喜欢打牌,对家务事 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原、被双方由于年轻,家庭责任不强,双方在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时比较任性,在共同生活中缺乏沟通,发生矛盾后消极对待,互相指责,是双方 ...
//www.110.com/panli/panli_30727651.html-
了解详情
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辩称:原、被告的双方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为了小孩的前途及家庭的和谐,被告不同意离婚。 原告为支持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 1、 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原告要求离婚,但未向本院提供证据证明其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依据 ...
//www.110.com/panli/panli_30071793.html-
了解详情
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故对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不予以支持。据此,依照 炜 代理审判员刘某群 人民陪审员陈申跳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代理书记员张宇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 ...
//www.110.com/panli/panli_30068551.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