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5677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分居,原告提出离婚是假的,其同意离婚。 原告向法庭提供两份证据,第一份是登封市人民法院(2008)登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证明原告是第二起诉离婚;第二份是证人孙战成、陈某锋出庭证言,证明原告与被告已分居生活。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登封市人民法院(2008)登 ...
//www.110.com/panli/panli_252686.html-了解详情
一份申请,要求沙坪派出所保管此车,目的是为了避免双方再次发生争执,直到法院宣判离婚结果后,再将车交给法院判定的一方。 经庭审质证,本院对以下证据作如下 所负担的50元诉讼费,这是因原告第一起诉符合受理条件被驳回后产生的费用,理应由原告负担。被告对国家赔偿部分愿调解。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
//www.110.com/panli/panli_242492.html-了解详情
原告杨某某的这种猜疑行为无疑对夫妻感情造成了巨大影响。在原告杨某某第一起诉要求离婚后,被告谭某未与原告杨某某协商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住房的行为是不对的 人与被上诉人系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双方虽曾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夫妻感情并未受到影响,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且被上诉人有家庭暴力行为,即使离婚也 ...
//www.110.com/panli/panli_203903.html-了解详情
:原、被告的矛盾是由于双方性格差异造成的,但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被告同意离婚。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某院提供了如下证据: 1、原、被告结婚证原件 ,取名周某前,至2008年9月原告第一起诉时该小孩尚在原告娘家生活,现已由被告家人接到金丰被告家生活。婚后原、被告大多生活在栗山洪芙原告家,但也 ...
//www.110.com/panli/panli_202209.html-了解详情
经营期间,暗地将门面出租并转让,共得x元,但由于被告当家,相关的证照均由被告保存,而被告起诉离婚,将该证据隐瞒,故原告依法要求对该财产进行分割。 原告 距原、被告离婚时,近十年之久,故本院认为原告的主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另原告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商铺出租及转让 ...
//www.110.com/panli/panli_199168.html-了解详情
采取正确的方式加以处理,导致夫妻关系逐渐恶化,特别是原告第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撤诉后,双方能正确对待,几乎没有往来,应认定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确 感情没有破裂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在丁某某第一起诉要求离婚并撤诉后,夫妻之间的感情得到了有效的改善,而丁某某又坚决要求 ...
//www.110.com/panli/panli_191043.html-了解详情
、张善海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公告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被告经人 ,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原、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和于2007年6月开始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原告第一起诉要求离婚,经本院于2008年6月3 ...
//www.110.com/panli/panli_175426.html-了解详情
(2008)叶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1份,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不和,现原告二起诉被告离婚被告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1、蒋结实证言1份;2、华金 认为,被告提交的X号、X号、X号证据系证人证言,因证人未到庭接受质证,其证明内容得到证实,故对该三份证据不予采信。 依据上述有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陈述 ...
//www.110.com/panli/panli_172960.html-了解详情
规定,一审法院予以准许。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到庭参加诉讼,一审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据此,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其应当迫切需要上诉人王X的关心和照顾。但是,被上诉人王XX却两起诉离婚,且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说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已失去了继续维系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106374.html-了解详情
同住蒿山路派出所管段内,双方相识后,被上诉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即与陈某非法同居。1992年年初,时值第一发行股票认购证,被上诉人与陈某协商购买,并于发行 ,有的自相矛盾,无法证明被上诉人与陈某合伙炒股的事实;2,原审在无充分证据证明起诉事实的同时,仅凭分析断案,违反了“以事实为依据”的法律原则;3,原审 ...
//www.110.com/panli/panli_83682.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