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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与黄某乙夫妻共同债务,应由杨某承担。3、从黄某乙与杨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状况及离婚财产、债务分割来看,杨某并未获得黄某乙所欠债务 走,构成虚假出资。 第三组证据:杨某《人口信息全项显示》、《离婚协议书》、《婚姻财产约定协议书》、安化县人民法院《证明》。拟证明杨某诉讼主体资格,杨某与黄某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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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某甲对其陈述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有:1、身份证,证明被告身份;2、自愿离婚协议书,证明离婚时原告要房产,被告抚养小孩;3、租房 变更抚养关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本院认为,原、被告离婚时对抚养婚生小孩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存在胁迫行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院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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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查明:被告陈某与被告宋某于2010年7月28日签订离婚协议书,同年8月9日在甘州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被告陈某向毛锐借款x元系在二被告婚姻关系 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宋某在与被告陈某离婚分割可供清偿该债务债权和财产,也能提供证据证明二被告通过离婚将共同财产分割给一方有意规避共同债务情形。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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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继承人,对父母遗留财产均享有合法继承权。对上诉人李某甲提出自己对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扶助,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张,因证据充分,故本院无法支持 及理由,因一审判决根据内部协商及被上诉人李某乙已经履行给付部分房屋分割情况和当事人给付能力,将遗产房屋所有权判归被上诉人李某乙并无不当,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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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无异议,但认为该证据离婚协议书虽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但该借款是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能证明被告无还款义务。 本院确认原告提交证据 证实其与被告项某于2010年10月27日离婚,其于2010年4月30日达成离婚协议对财产、债权债务作出分割,该证据与本案有一定关联,能够反映部分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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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所建,二被告于2009年6月4日自愿在登封市民政局协议离婚。2009年11月13日,二被告签订协议书一份,2009年11月14日二被告签订补充协议书一 家庭共有财产,二被告虽已离婚并签订协议,但协议至今尚未履行,家庭共有财产至今尚未分割,二被告仍有居住、生活权利,原告也无证据能够证明二被告对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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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土地转让协议、吉龙利证明、梁某收条、梁某借条3张复印件;梁某前妻死亡赔偿协议书和2009年原告支取死亡赔偿金支取凭证11张、 ,应准予离婚。为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原被告各自经营车辆,可先行处理,由原被告各自继续运营。房屋、债务等其他财产纠纷涉及其他家庭成员,在本案暂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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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议,但认为证据1只能证明原告有0.95亩土地,能证明土地位于哪里,也能说明归属及怎样分割;认为证据2应由乡X镇政府或土地部门仲裁,另外该 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纳;被告提交离婚协议书,原告对其真实性持异议,本院予以采纳,但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权利而非财产,且被告曾出具书面保证同意归还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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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权证1份,证实原、被告原居住房产系原告个人财产。 原告在重审向本院提供证据如下: 1、协议书一份。 2、(2009)社刑初字第X号刑事 父母共同投资,原告父母一直与原、被告共同居住,故被告要求分割添附财产请求可另行主张权利,本院在本案不予审理。原告王某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被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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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被告张某知晓其父母已于1999年离婚,且离婚时未对系争房屋作出处理,即其明知系争房屋属于尚未分割家庭财产,其父亲即本案原告张某对房屋亦享有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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