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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漯河市源汇区X乡X村委会分别给宁某乙、宁某丙、宋某某出具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同年10月21日,宁某洲、宁某乙、宁某广、宁某华 二审审理查明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根据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本院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本案应否由人民法院受理。 本院认为:起诉必须具有具体诉讼请求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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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上诉人林州市人民政府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理由是:1、该宗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本案土地登记时,一是大菜园村委会证明,二是林州市房地产和建筑 由市整顿办出具办证介绍信,为有效批准,其取得该宗土地符合《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35条之规定,权属来源合法。2、该宗土地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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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真实性未提出异议,但认为事实证据(1)只能说明土地性质变化;证据(2)不能作为土地权属依据,而且(2006)驻民二初字第51-X号协助 国有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不充分,其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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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废弃大堤,面积为15.72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该宗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二、为进一步加强对该宗土地 原告与褚庙乡X村委就该宗土地权属争议进行了听证。2009年6月9日,第三人向被告提交褚政文[2009]X号《关于褚庙乡X村黄某大堤土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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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第1、2、3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判决撤销被告沈丘县人民政府于2001年7月4 至今其仍没有土地使用证,而本案诉争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原告房产证依法不能作为是否具有土地权属纷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凭证。综上所述,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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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国家发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期间使用原集体所有土地,已进行补偿(付款)并签订有协议,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有关 供销社抗辩理由不能认定为双方存在事实上土地权属争议,上诉人骆南供销社上诉称应由政府部门确权处理理由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原审判决骆南供销社返还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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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应驳回起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地四址无变化,只是用途发生了变化。从县政府为李××当时办证档案资料显示,李××取得该宗地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政府颁证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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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 2005年10月10日,上述抵押事项办理了抵押登记。登记他项权利种类及范围为:该土地权属、随建厂房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额600万元。 六、本案在审理过程 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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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潘某甲诉讼 上诉人,于2003年5月15日支付11万元给上诉人。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所建厂房无任何土地权属证书及报建手续,上诉人无施工资质,双方当事人之间成立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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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行为而要求撤销协议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五十六条(四)项 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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