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合伙人。在原告合伙企业中,原告负责人张志伟是唯一的合伙执行人,有权管理人事及其它合伙事务,因此第三人不能越权代表合伙企业对外处置相应的合伙事务。 不能由唐某武个人去承担全某合伙人应负的责任。综上所述,郴州市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予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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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欠缴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的纠纷,这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权管辖。二、仲裁委违反 。案件受理的机关是“济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仲裁裁决书则是由“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4、本案法律文书制作错误。本案中送达的应诉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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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被告方升化学公司属于“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两家公司的人事、保卫、劳资关系及财务管理均属被告豫源化电公司负责的,更为严重的是,2005年11 ,请求驳回原告对其的起诉。 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 1、《关于保卫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的意见》豫电[2006]X号文件1份,欲证明被告豫源化电公司与被告方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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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被告方升化学公司属于“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两家公司的人事、保卫、劳资关系及财务管理均属被告豫源化电公司负责的,更为严重的是,2005年11 ,请求驳回原告对其的起诉。 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 1、《关于保卫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的意见》豫电[2006]X号文件1份,欲证明被告豫源化电公司与被告方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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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被告方升化学公司属于“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两家公司的人事、保卫、劳资关系及财务管理均属被告豫源化电公司负责的,更为严重的是,2005年11 ,请求驳回原告对其的起诉。 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 1、《关于保卫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的意见》豫电[2006]X号文件1份,欲证明被告豫源化电公司与被告方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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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被告方升化学公司属于“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两家公司的人事、保卫、劳资关系及财务管理均属被告豫源化电公司负责的,更为严重的是,2005年11 ,请求驳回原告对其的起诉。 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 1、《关于保卫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的意见》豫电[2006]X号文件1份,欲证明被告豫源化电公司与被告方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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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被告方升化学公司属于“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两家公司的人事、保卫、劳资关系及财务管理均属被告豫源化电公司负责的,更为严重的是,2005年11 ,请求驳回原告对其的起诉。 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 1、《关于保卫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的意见》豫电[2006]X号文件1份,欲证明被告豫源化电公司与被告方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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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被告方升化学公司属于“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两家公司的人事、保卫、劳资关系及财务管理均属被告豫源化电公司负责的,更为严重的是,2005年11 ,请求驳回原告对其的起诉。 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 1、《关于保卫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的意见》豫电[2006]X号文件1份,欲证明被告豫源化电公司与被告方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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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被告方升化学公司属于“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两家公司的人事、保卫、劳资关系及财务管理均属被告豫源化电公司负责的,更为严重的是,2005年11 ,请求驳回原告对其的起诉。 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 1、《关于保卫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的意见》豫电[2006]X号文件1份,欲证明被告豫源化电公司与被告方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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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被告方升化学公司属于“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两家公司的人事、保卫、劳资关系及财务管理均属被告豫源化电公司负责的,更为严重的是,2005年11 ,请求驳回原告对其的起诉。 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 1、《关于保卫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的意见》豫电[2006]X号文件1份,欲证明被告豫源化电公司与被告方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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