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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附着物及办公设施给予一次性补偿1063万元人民币,补偿价款由拟进入这块土地建设沁澳公司甲方分别负担一部分。为妥善解决补偿地面附着物及办公设施,以及用地 使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应当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关于优先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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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徐某某当庭证言部分有异议:证人证明归原告所有使用不实,因为没有经村委研究,证人也证明不了被告在争议土地上挖土等侵权事实;同时,该证人也不能界定 日下发程政【2007】X号文件,其主要内容为:关于程楼乡X村姜某甲上访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报告……,此地块所有权归河坡村,任何人想占为己有,都属于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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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受贿犯罪主犯,而不是郝某某。关于受贿罪中第2起亦不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本案客观情况是农民建房问题,这32户建房户都是拆迁户,之所以没有办理建房规划 公款公用,因为郝某某通过颜合成,从建功等人处拿到200万某应当属于郝某某个人借款。因为郝某某跟颜合成谈到那块土地,产权不属于源汇区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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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对赵某该项指控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起诉书指控敲诈勒索第四起事实,本院审查后认为,被害人匀某某陈述其是被保某李某乙强逼其租用土地,前后两年共交给李某乙 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李某乙、赵某、强某、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堵某滋扰、恐某、威某等方法,强索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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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政府签订第一期工程合同书。 2、证人郑××证言,证明其帮助王某某在延津县办理公司注册验资事项,王某某所使用注册资金是以出4.5个点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延津县政府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在延津县投资建厂为名,骗取县政府信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继而向县政府出具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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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杨某国新宅基由杨某乙强行占有,并于2005年建房时又侵占了其剩余部分宅基。2005年3月16日经村委、村组有关单位主持其与杨某乙达成了书面协议, 又重新给杨某甲调整一处宅基地。2005年2月,杨某甲为原宅基剩余部分使用问题与杨某乙发生纠纷。2005年3月16日经村X组负责人主持,杨某甲与杨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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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乙辩称:1、土地使用权及拆迁房屋属于谢某乙,原告无权行使排除妨碍。2、原告与谢某环买卖合同无效,因为无书面协议登记手续,要求驳回原告 三间房屋交付原告占有使用、收益,因此原告谢某甲与谢某环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虽然双方未办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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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给其子程某敬。 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财产所有人对自己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权利。程某某欠陈某某借款20万元事实清楚,陈某某要求程某某 所提交两份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本院不予采纳。关于原审民事调解书是否应予撤销问题。因(2003)丰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目前仍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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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足额给付了土地价款。土地证已过户给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其地上能够使用厂房X栋也已经卖给了该公司。并 折价卖给了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经足额支付了对价。本案问题在于丹东市政府改制行为导致了其将抵押物卖给了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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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某也已交付了房地产。但土地使用证至今没有办理。2006年7月27日,祈正普、冯某某将其父老土地证(现双方共同实际占有使用169平方米,不含4×7米 解放社区X组由于城镇规划需要拆除了吴某占有的4×7米小院,关于该4×7米小院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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