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行为区分功能丧失,毋宁说这是现代违法性主导下的新的里程碑:即现代侵权法通过不法性提高了法秩序的安全需求,扩张了保护的范围。具体而言,不法论从传统的 人的利益,增加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机会。在《德国民法典》中,对831、832条的不法性的要求是条文明确规定的,如果在侵权构成要件中除去违法性,则上述精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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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行为区分功能丧失,毋宁说这是现代违法性主导下的新的里程碑:即现代侵权法通过不法性提高了法秩序的安全需求,扩张了保护的范围。具体而言,不法论从传统 民法典》中,对831、832条的不法性的要求是条文明确规定的,如果在侵权构成要件中除去违法性,则上述精巧的设计恐怕是难以实现的。 (三)违法性阻却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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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张的损害赔偿、不当得利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和德国用来剥夺侵权人获益的不法无因管理。在解答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决定选择何种理想方案。 1.扩张的损害 变动针对财产权而非人身权。有人认为,人身权侵权与不当得利基于价值功能和构成要件上的关系,不能形成典型的竞合关系。但人身权侵权是否一定不能与不当得利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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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与不动产行政管理并不能构成必然联系,笔者认为,基于自愿(法律行为)而省略链式不动产交易的中间登记,并不具有公法上当然的不法性。而欲深化此一结论 表示所违反者应系取缔规范,登记要件主义则表现为强行法规和取缔法规的混合。 [77]甚至其公法上的不法性,也将因登记替代形式的存在而被阻却。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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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陆民法论界反对以意思联络作为共同侵权行为必要要件的三种观点,最后指出对问题的核心所在。本文第二部分将重点论述意思联络作为共同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必要性及 款第1句规定:“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学界对于共同侵权行为是否以意思联络作为构成要件的问题,观点不一,有主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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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原则认定侵权行为,因而对构成要件的要求也当然各不相同。德国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其民法典里对于侵权行为的相关规定主要是对不法行为的三个概括性条款,分别是第 ,即损害事实、行为的不法性、主观上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其最大的特点是用第826条分别对第823条的两款发挥了补充功能和限制功能。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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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法,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临床医学实践行为。简言之,诊疗行为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 具有因果关系。现代侵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责任自负,要求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果关系是任何一种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它要求行为人的不法行为与损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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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制裁密不可分,而是说法律上负有义务就意味着一个不法行为的一个潜在主体,一个潜在的不法行为人,一个潜在的受法律制裁的人。 [68]笔者对这种学说称为潜在制裁说。 损害的理论需要修正,因为作为侵权构成要件的过错可以推定,而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不应推定。 每个人的民事权利都应受到尊重,每个人都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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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在私犯之后发展出来,不能纳入已有的私犯类型中。私犯的构成要件包括了损害、行为的不法性、因果关系、责任能力和行为人过错。准私犯主观构成要件上 。所以,财产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皆有补偿性功能,最终指向的是受害人与加害人财产利益的平衡。 三、侵权责任法立法中的特殊利益衡量 (一)特殊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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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法作最终判断,那为什么不可以或不应该把构成要件与违法性合二为一,使犯罪在体系上成为具备构成要件的不法和有责的行为呢? 今天,几乎已经没有人否认构成要件 范围的确定,其实质仍是案件同一性的问题,它同样必须回归到构成要件的同质性,才能获得稳定而清晰的操作标准。构成要件的上述功能,与其作为犯罪类型的观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2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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