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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0年5月15日凌晨,被告人刘某在黑龙江省J市前进区“某歌厅”值班时,趁歌厅无人之机用锤子将歌厅经理室的门砸坏,将手机二部、三 盗窃罪。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是该歌厅的保安,对歌厅财物的负有安全保卫的负责,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此这种监守自盗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 裁判结果及理由 J市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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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犯罪事实予以确认。法院认为,刘某作为成都伯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保安,并负责管理、经手公司所有钢材进出工地大门的职务之便,将本单位所有的钢材 绞。到了明代,监守自盗的规定与唐律大体相同,只是扩大了主守的范围。到了清朝,特别是晚清,立法者借鉴了国外的相关规定,将职务侵占明确规定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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