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向本会申请仲裁的,本会可以受理。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 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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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因下列纠纷和争议提出的仲裁申请: (一)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 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在仲裁裁决书中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未确定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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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 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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