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贾博旭发生肢体冲突系发生于10时05分至10时10分间,按学校作息时间安排来看,属于第三节体育课正式授课前。各方对该时间段属于课间休息还是上课时间 ,故校方在履行教育管理义务中存在明显疏漏。综合上述分析意见,根据当事各方的过错程度、致害原因力及本案实际情况,本院确定被告教育学院实验中学、贾博旭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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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与处理条例》来确定被告的法律责任。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第二十三条规定事故发生后 规定,学校没有履行救助和通知的义务,导致原告损害加重,显然学校有过错,学校应承担相应的安假牙的大部分的后续治疗费用元。原告和被告谢奇童做值日时发生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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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重庆市丰都县人,1998年X月X日出生,重庆市XX中学校,初级中学学生。住址重庆市XX县XX镇XXX村5组。 法定代理人杨XX(原告 代理人(即监护人)唐XX、游XX向原告连带支付如下费用,被告重庆市XX中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1、医疗费9398元; 2、必要交通费酌情支付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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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重庆市丰都县人,1998年X月X日出生,重庆市XX中学校,初级中学学生。住址重庆市XX县XX镇XXX村5组。 法定代理人杨XX(原告 代理人(即监护人)唐XX、游XX向原告连带支付如下费用,被告重庆市XX中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1、医疗费9398元; 2、必要交通费酌情支付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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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系面向社会的法律服务机构,主要业务范围: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2.接受外国公司 第十七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合作人会议决定可以辞退:1.因过错致使事务所遭受较大经济损失或使事务所声誉受到严重损害的;2.违反党纪政纪、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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